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职工生活 解放后,工人成了国家的主人,每月有工资收入,生活逐年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经多次工资调整和实行计划生育,以及职工家庭就业人员增多,职工收入逐年增加,各个方面
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职工生活是吃讲营养,穿讲漂亮,住讲砖房,用讲高档。
1985年对肇州镇和平街4委居民生活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
在调查的100户职工中,有干部、工人、教师、科技人员。最高人均收入 70元,最低人均
收入16元,平均人均收入35.2元,职工有私房的占 40%,住公房的占60%,63%的住房是全砖房。
职工住房多是两屋一厨或三屋一厨,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人均月生活费20元以下的占总户
数的2%,人均月生活费20—30元的,占总户数的80%,30元以上的,占总户数的18%。存款户占
85%。(全县职工存款超万元的达20多户)。职工穿戴都比较讲究,如今多数女职工有呢子大衣,
成衣少则几套,多则十几套。
几个年份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和生活费支出情况 单位:元
1985年职工家庭人均月生活消费 支出情况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