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陋习
第二节 陋习
一、妓院(俗称窑子)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在老城基东南隅二道街,有妓院1所,有妓女3人。在丰乐镇东南角
也有妓院1处,有妓女2人。妓女都是妓院以钱买来的。
1946年解放后,妇女从水深火热中被拯救出来,妓女全部“从良”改嫁成家,参加生产劳
动。从此妓院彻底铲除。
二、赌 博
为时久远,形式多样,常年可见。每逢年节和农闲时更多,赌具有麻将、牌九、纸牌、骰
子、宝盒等。输赢多寡由双方口头商定。有的输钱多者可倾家荡产,有的被逼投河上吊而死去。
1931年和1945年城乡到处有“会局”。解放后赌具已大为减少,赌博经人民政府禁止,已不能
公开进行。近年来也有用扑克牌进行赌钱的。
三、吸鸦片
民国时期县内一些大地主和乡绅、官吏大量吸食鸦片。民国二十年左右也有地主种植罂粟
(即鸦片),因而吸食鸦片者日益增加。吸食者烟瘾发作,打哈欠,眼泪鼻涕一齐流,阴雨天犯
瘾更严重,全身无力,骨瘦如柴,不能劳动。为了吸鸦片,可以典卖一切,甚至卖儿卖女,沦
为乞丐或土匪。还有的扎吗啡的,中毒更深,时有冻死的饿殍。伪满大同二年(1933年)在县城
(今肇源镇)成立鸦片专卖公署,在老城基,丰乐,大同等地都设有鸦片零卖所,卖鸦片,造成
吸鸦片者有增无减,烟毒泛滥。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设立管烟所,后又设“康生院”,名为
禁烟实为卖烟。对吸食鸦片者进行登记,发给吸食许可证。持证供应,又可到管烟所集中吸食。
直到1946年解放后才完全制止了吸鸦片这一恶习。
四、还愿烧香
人们因天灾或生病,请巫婆到家看有什么愿心,之后在神前许愿,确定日期还愿,还愿要
杀猪宰羊,为神上供品,烧冥物,装饰神像,修整庙宇等。有的还愿而烧香,到冬季有许多人
家,杀猪,供祖宗,请“当鼓”,打太平鼓,唱一套封建迷信的歌。闹一午夜,成为一种低级
下流的文艺活动,很多人去看热闹。这种陋习,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已彻
底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