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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第三篇 人口

概述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前,本县人口发展的状况是:多迁入、低出生、高死亡、
低增长。到1949年,全县人口达到29 821人,且人口分布极为不均,人口多集中
于平原区的集镇和村屯;山区则少有人烟。全县人口发展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4
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县人口发展迅速,35年间,由不到3万人增长到
37万多人。人口由平原区发展到山区,人口密度由每平方公里4人发展到59人。
人口的平均寿命、人口的素质都有明显提高。本县的民族构成从满、汉两个民族
发展成拥有12个民族的县份。1965年以后,国家对晚婚、计划生育实行鼓励政策,
人口数量得到控制。本县根据党的方针、制定了近期和长远人口发展规划,使人
口的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文化构成、职业构成、婚姻状况与家庭构成更加趋于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