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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肥料

第七节 肥料


  1949年10月以前,农村各家各户种地很少施用粪肥。1954年随着农村互助
合作组织的发展,各社队开始施用农家肥。1956年建立“五有三勤”(牛马有棚,
猪羊有圈,鸡鸭有架,家家有厕所,户户有灰仓;勤起,勤垫,勤打扫)制度,部
分社队设有专职积肥员、积肥车,并配有专职干部常年抓积肥,积肥工作得到了
加强。是年,全县施肥面积约占播种面积的10~20%。
1964年,推广高温造肥,按着10至15垧地1名积肥员,50至60垧地1台
积肥车的要求,全县共有600人、400台车的专业积肥队伍。高温积肥基本做法是:
选择背风向阳场地;原料配比为牲畜粪3份,黑土2份,草3份,格荛2份,大
粪汤含水量45~50%;粪堆高为2米,宽4米,长2米,顶部盖3至5寸干上防
止水分蒸发;一层粪一层上一层草一层格荛,然后浇上大粪汤,共4至5层;粪
堆西、北两面砌成土墙挡风御寒。高温造肥好处:一是封闭性能好,堆内温度高,
发酵好,肥效高。二是靠太阳辐射热自然增温,节省燃料。三是保温性能好,冬
天堆内不结冻,春天送粪不用倒粪,节省人工,加快送粪进度。推行高温造肥后,
施肥耕地逐年增加,基本上做到了3年一茬粪。
1981年,红旗公社(王杨乡)规定每1农户每年向生产队投农家肥1万斤,记
工分200分,带粮100斤。采取“肥到队,分上帐,粮到家”的兑现办法。完成
任务好的奖给大队长15元,生产队长20元;未完成任务的按任务数的比例罚,奖
金从生产队总收入中支付,罚款个人拿钱。县委、县政府总结并推广了红旗公社
的经验。
1985年,全县普遍推行“养地基金”制度,亩提留4至5元,实行“以地定
等,以等定肥,有奖有惩”的办法。根据耕地上质优劣状况,把旱田、水田各分
为3个等级,按等确定施肥任务。旱田一等地块每年亩施农家肥2 000斤(3年一
茬粪,亩施肥6 000斤),二等地块每年亩施农家肥2 500斤,三等地块每年亩施
农家3000斤;水田施纯农家肥(不拌土)照旱田减半;新开荒地 5年内不定施
肥任务。每超额施肥量10%奖人民币1元,少施肥10%罚款2元。护林大队种谷
子时,把苏子炒熟拌在种子内同时播下,产的谷子色黄粒大,米味香。东方红大
队种玉米时,用油脚、麻饼、猪血做底肥,增产效果显著。
1954年,始施用化肥,当年试用硫铵25吨,到1963年施用量增加到120吨。
1965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前进、吉松大队进行施用化肥增产试验表明,收益
是投资的3至4倍。1978年,全县化肥施用量达400吨。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施用量逐年增加, 1985年达1 030吨。本县在50年代使用的
化肥只有硫铵一种,多施用于水稻、玉米等作物。60年代增加硝酸铵、过磷酸钙,
小麦、谷子等作物开始施用化肥。70年代初增加尿素、炭酸氢氨,后期增加磷酸
二铵、三料等复合肥,大豆作物也开始施用化肥。80年代以尿素为主,配有复合
肥。由于土地开发历史较短,低洼地黑土和草甸土一般不缺氮,极度缺磷,施用
复合磷肥,粮食增产效果显著。1984年施氮肥821吨,占化肥总量的31.9%;复
合磷肥1 719吨,占化肥总量的66.4%,全县粮食产量比上年提高了11.5%。1985
年,全县施肥面积168 700亩,占播种面积的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