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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畜禽饲养

第三章 畜禽生产

第一节 畜禽饲养


大 牲 畜 伪满县公署开拓科管理全县畜牧业,收买各种皮张和催要军马等
事项。据日伪统计资料记载:康德元年( 1934年),全县只有大牲畜2 902匹
(头)。其中马1 152匹,牛1 234头,平均每户养牛和马1.2头(匹)。1945年
“八·一五”东北光复前后,由于战乱,土匪骚扰,牲畜饲养量下降,到1949年
全县大牲畜存栏数4 549头(匹),平均每户0.64头(匹)。
新中国成立后,全县牲畜饲养情况可分四个阶段:一、1949至1954年间,大
牲畜归私人所有,各户分散饲养,黄牛头数增长较快。1952年,全县大牲畜存栏
数8 608头(匹),其中马存栏4 591 匹,牛4 017头。 二 、1955至1978年间,大
牲畜归集体所有,集中饲养,马匹数量增长较快,把役牛当做菜牛散放,使之逐
适渐退化。对马则重使投,轻管理,牲畜多瘦弱。虽实行分槽饲养,专人使役以及
对饲养员采取定、包、奖等计酬办法,但饲养使役不当,管理不善,耕畜瘦弱较
多现象终未解决。三、1978年随着农业机械种类、数量的增加,田间、非田间作
业多被机械代替,逐渐忽视大牲畜的饲养。1979年,省提出“卖马买机”变两套
成本为一套成本,多数生产队贱价将牛马卖掉,造成大牲畜连年下降。1980年,全
县马存栏数4 794匹,比 1978年下降18.2%;牛3 885头,比1978年下降27.5%。
四、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生产队将大牲畜全部卖给各农户,变
为“户有户养”。大牲畜膘成好转,幼畜成活率上升,病死率下降。1985年,全县
大牲畜存栏数14 885头(匹)其中黄牛10 585头,比 1980年增长172.4%。
奶 牛 本县养奶牛始于1952年,当年铁力镇内个体饲养奶牛47头。1958年,
规定不准私人养奶牛,将个体饲养的奶牛作价卖给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是年,
奶牛存栏数下降到20头。嗣后,由手工业社和社会福利厂饲养奶牛。1952至1980,
全县奶牛年均存栏数在20至62头,无甚发展。1980年以后,允许个人养奶
牛,积极发展奶牛专业户。到1981年全县奶牛存栏数达261头,1985年增长到925
头。
生 猪 据伪康德元年(1934年)资料记载,县境内生猪饲养量为3 836头。
伪康德6年(1939年),境内饲养生猪2 836头,平均每个农户1.56头。新中国
成立初期,本县生猪饲养有了较快的发展。1952年末,全县生猪饲养量为10 293
头,比1949年提高22.3%。1957年在农村实行派养派购政策,生猪饲养量持续
发展。是年,全县生猪存栏数10 467头。1958年由于刮“共产风”,年末生猪存
栏数下降到8 072头,比上年减少22.6%。 1965年7月,全县畜牧工作会议确定
“自力更生,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全面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指导方针,全县掀起
发展畜牧业生产新高潮。1966年末,生猪存栏16 800头,比1962年提高116.4%。
1967年,又片面强调集体养猪,社员养猪受到限制,强行把社员的母猪定价卖给
生产队,挫伤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生猪生产下降。1970年未,全县生猪存栏
9 160头,比1965年下降43.2%。1975年,党中央重新肯定《农业六十条》后,
实行社员养猪,生产队按规定拨给饲料地,生猪生产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75
年末,全县生猪存栏19 650头,比1970年提高114.5%。 1979年实行以个人养猪
为主,饲料地到户,养猪事业持续发展。1985年,全县生猪存栏22 955头。
养 羊 解放前县内几乎没有养羊户,建国初期才有人养羊,但发展很慢,到
1965年全县饲养量达773只。1967年后,按规定除回民每户准养5只羊外,其余
全归生产队集体饲养。1978年,允许个体户养羊,翌年实行以个体养羊为主,划
拨饲料地的政策。 1985年,全县有50多个村屯养羊,总饲养数量5 500余只。
养 禽 据伪康德6年(1939年)资料记载,境内养禽3 240只,每户平均
1.51只。 1949年10月以后,家禽饲养量逐年增加。 1978年全县饲养量达61 607
只,到1985年末194 043只,增长2.1倍。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