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狩猎

第四节 狩猎


  县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在森林中、草原上栖息着狍、鹿、野猪、熊、山鸡、
沙半斤、飞龙等几十种飞禽走兽。清末,境内有满、汉、锡伯族1 200户,多以垦
植、狩猎、来参为业。民国9年(1920年) 6月,铁骊警察署将打围炮手编组成
会,借以补助警团剿匪,平时准许炮手在山上打猎。1968年,本县有狩猎专业队
2个,专业狩猎组70个,冬季上山狩猎386人,每年猎获野生动物肉达3万余斤。
1970年以后,由于县内农业生产发展较快,大量荒地被开垦,大片森林被采伐,生
态平衡受到了严重破环,猎物日趋减少,加之按着保护野生动物规定,有些动物
禁猎,猎获量逐年减少。
每年冬春季节,县内农民有猎获野生细毛皮动物的习惯。1973至1985年,本
县共收购野生细毛皮动物皮张79 136张,年均收购6 087张。其中收购元皮35 221
张,年均2 709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