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衣机管理
第三节 衣机管理
铁力县农机管理经历了国有县营、集体所有大小队经营、个人所有独户经营
三个阶段。
从1962至1968年间,为实行国有县营阶段。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对农业
机械“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指示,于1962年10月,在工农公社成立工农拖
拉机站。农业机械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归公社。1963年成立王杨拖拉机站,
1964年成立年丰拖拉机站,1966年成立神树拖拉机站。是年,全县4个拖拉机站,
共有54链轨拖拉机13台,实行机车作业地点、作业总量、收费标准三固定。
从1969至1982年年间,为实行集体所有大小队经营阶段。针对国营农机站
的机械作业同农业生产经营成果脱节的矛盾,于1968年冬,将全县工农、王杨、
年丰、神树等4个国营拖拉机站的24台链轨拖拉机,1台胶轮拖拉机、109台
(件)拖带农机具全部折旧变价,转卖给生产大队,变国家所有县拖拉机站经营为
集体所有大小队经营。各站的国营工人和驾驶员下放到大队。1973年,全县9个
公让普遍成立了农机管理站,加强了对各生产大队的机耕队指导,建立健全了各
项规章制度。
大队机耕队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按国家规定价格收费。握1980年全县54个
机耕队统计,盈余队30个,亏损队24个。经营效益好的机耕队主要经验是:一
业为主,兼多种经营;单车核算,不吃大锅饭。
从1983年起为实行个人所有独户(或联户)经营阶段。是年,农村实行家庭
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或生产大队的农机械、 农具全部折旧处理给社员,农机
代耕收费无统一标准。
农业机械实行个体经营后,代耕费用随意要价。据双丰镇建国村、王杨乡建
兴村、桃山镇福兴村3个点、9个机耕项目调查,有的按作业垧收费、有的按小时
收费、也有的地头议价收费。收费标准比生产队核算时标准最多(48行播小麦)高
达215.8%,最少(趟地)高达81.8%,主要原因是机械配件和修理费普遍涨价
50--100%;10号柴油由每桶43.50元增加到70.05元;土地分散经营机播、机耕
作业地块小,机械空转率高,作业效率低。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