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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更新造林

第三节 更新造林


  日伪时期,县内各林场森林资源均遭严重破坏。新中国成立后,一度过量采
伐,使森林资源已接近枯竭。60年代初,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以人工更
新为主,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与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针,于1963年开始更新造林,
当年造林90亩。1976年,造林15 470亩,为本县更新造林最多的一年。 1963至
1985年,全县更新造林累计面积170 727亩,其中采伐迹地更新造林面积34 038
亩,占20%,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36 089亩,占80%。
整 地 整地前进行调查设计,然后实施割带,整地作业。由县林业局营林
股协助各林场技术员完成调查设计。调查方法为现地路察、实测面积,内部因子
调查、确定适宜树种,达到适地、适树。割带,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至9月份结
束。60年代割带作业采用窄带,带宽1米。70年代改为中带为主,带宽3米。80
年代实行大宽带,带宽4至6米。割带作业时,阳带内的针叶天然幼苗,三大硬
阔幼树全部保留,其它阔叶树每平方米内择优保留一株,灌丛、杂草等皆割尽砍
光。
整地按时间分为春整地,秋整地两种。春整地一般在春采伐迹地进行,为当
年造林服务,边整地边造林,每年自4月中旬开始到5月上旬结束。秋整地自8月
初开始至10月末或11月初结束。整地方法分为块状整地,穴状整地和带状整地。
在择伐和间伐的林间空地上采用块状整地,规格为块长1至2米,深10至18厘
米。在采伐迹地上均采用穴状整地,规格为穴面直径50厘米,穴深18厘米左右。
带状整地带宽为70厘米,深18厘米。
造 林 春季更新造林于4月中旬开始,到5月上旬结束。在土壤化到15厘
米时,即可适时“顶浆造林”。一般先阳坡,后阴坡;先造已整地块,后造现整地
块;先造萌冻早的树种,后造萌冻晚的树种。更新造林作业分为运苗、假植、植
苗等工序。运亩以草袋片包装,打捆前先将苗根沾上泥浆,以保持苗根湿润,苗
木运到山场后,如不能在短期内造完,在土壤湿润,靠近水源地,将苗木假植,以
防止风干。植苗分窄缝栽植和明穴栽植。窄缝栽植使用郭氏锹,明穴栽植使用造
林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