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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属林场

第五章 林业企业

第一节 县属林场


东升林场 始建于1962年10月,场部位于县城东北8公里,施业区在工农
乡辖区内,总面积20 048公顷,其中天然次生林面积7 064公顷,人工林面积2 908
公顷,苗圃面积28公顷,森林覆盖率46.8%,木材总蓄积量78 6万立方米。该
林场区域内森林开发较早,民国初期就有木把头进山采伐,用畜力大车运输。伪
满时期,日本木商金井秀青在铁骊开办林产公司,于东升林地“拔大毛”式地掠
夺优质木材,致使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1946年后,县政府对林区实行封山育
林,有效地保护了已被破环的森林资源。林场建场以来实行以营林为主。1963至
1985年共抚育次生林134 423亩,更新造林17 620亩,采伐林木102 320立方
米,生产苗木990.5万株。场内施业区中有二级运材路28公里,三级公路25公
里,简易营林公路10公里。1978年,大搞木材综合利用,增设了带锯车间,加工
各种规格的建材1978至1985年共加工锯材16 132立方米,生产包装箱板666立
方米。“ 1979年,该场又安装了木族车床,生产木族制品。主要产品有衣帽架、面
盆架、花盆架、圆桌、木凳等。 1979至1981年,全场累计生产木制品5 000件。
1962至1985年23年间,年均总产值达110万元,其经营收入位于全县各林场之
首。
年丰林场 始建于1963年4月,场部位于县城南7.5公里,施业区在年丰乡
辖区内,总面积为5693公顷,其中天然次生林2263公顷,人工林256公顷,林
木总蓄积量1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3%。林场区域内森林资源开发较早,民
国初期有林商、木把头在凌云山一带砍伐木材,用大车或呼兰河水运送下山。日
伪时期,林商高俊明开办的花源林业公司及日本人开设的佐佐木伐木组,均在年
丰进行掠夺性砍伐,对林区破坏性极大。1946年铁骊建政后,地方政府实行封山
育林,禁止乱砍滥伐,使森林资源得到恢复。林场以营林为主,发展多种经营。1963
至1985年22年间,全场累计抚育次生林38 384亩,更新造林6 852亩,采伐林
39069立方米,生产各种苗木204.6万株。旅业区内有简易公路15公里,与8
公里地方公路连通直达县城。1980年后,林场在经营体制改革中,改变了生产结
构单纯,作业项目单一,生产一直处于徘徊状态的局面。年内,全场总产值达30
余万元。
春光林场 始建于1963年4月,场部位于县城西南15公里,施业区在王杨
乡辖区内。施业区内有天然次生林2 531公顷,人工林1 126公顷,苗圃 3公顷,
森林覆盖率54%,林木总蓄积量32万立方米。施业区内原是开发较早的横泰山林
区,民国初期有林商水把头高凌霄、毕树人等在此采伐林木。日伪时期,由林商
高俊明开办的裕源林业公司及日本人开设的佐佐木伐木组在此大肆砍伐,特别是
1940年绥佳铁路全线开通后,采伐林木量越来越大,林木资源几乎枯竭。新中国
成立后,经封山育林使林业资源得以恢复。1963至1985年22年间,林场抚育次
生林面积65 398亩,更新造林面积7 351亩,采伐林木57 057立方米,生产苗木
130.9万株。施业区内有3级营林公路6公里,另有9公里地方公路与县城连接。
1980年后,增加了木材加工,制作包装箱等生产项目,改变了生产单一,生产木
材少的被动局面。年内,全场总产值达30万元。
兴隆林场 始建于1963年11月,场部位于县城东北6公里,施业区在工农
乡辖区内。建场初,场部设在工农乡兴隆村,负有对石长村、福兴村、红光村、胜
利村等有林政管理的任务。1979至1980年间,共抚育次生林400亩,采伐林木400
立方米。1984年初,县林业局决定将其营林生产合并于东升林场,原场专事木制
品加工,场部迁至县城南。
工农林场 始建于1963年4月,场部位于县城西南38公里,施业区在卫国
乡境内。施业区内多是阔叶散生林地和疏林地,无营林生产任务,其工作主要是
林政管理,和护林防火监督。1973年,将林场划归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1975年
又恢复林场建制,1963至1985年22年间,累计更新造林面积2 215亩,次生林
抚育改造3 156亩,生产苗木28万株,采伐林木895立方米。1982年,县林业局、
财政局与省药材采购站三方协议,将林场作价575万元,并入省林药联营公司,由
林药联营公司统一安排林业和药材生产,以种植人参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