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私营工业

第一章 所有制构成

第一节 私营工业


  铁力县最早出现的工业是私营手工业。民国5年(1916年),县城内有7户手
工业作坊。其中油坊1户,烧锅1户,其余为烘炉和粉房,就业人数32人。“东
合水”油坊有工人5名,年产豆油4 800斤,豆饼2 760块,产值528元。“万合
东”烧锅有工人12名,杂役4名,年产烧酒9 600斤,产值1 440元。在各乡还
有张坡烧锅、刘纯油坊、徐家磨坊、顾家炉等。
刘纯油坊,用自产苞米、黄豆榨油、制酒,产品运到城里销售。生产工具非
常落后,榨油加压是靠人力抡大锤打水楔子。徐家磨坊,用畜力拉石磨,人力筛
箩,每天只能加工一袋白面,供给街上店铺炸麻花,炸大果子之用。顾家炉,在
西乡庆铁大道旁,为顾永芳1人探业的小烘炉,只能为过路车马桂掌川针。这些
紧密结合农业,服务于人民生活的作坊,就是铁力县工业的萌芽。
民国20年(1931年),县城内有铁匠炉2户,资本金2 400元(哈洋),生产
铁制小农具。伪康德7年(1940年),全县有铁匠炉7户、木匠铺7户,皮铺2户,
小砖窑3户,弹棉坊1户。每个工人的日产值比当时哈尔滨工人的一半还低。小
作坊很少雇工人,掌柜的是技师,老婆孩子一起干。经营方式主要依靠自己的劳
动,资金缺乏就以顾客的原料为临时资本。所以,不能大量制成品,远推销,市
场活动范围很小。
  伪康德3年(1936年),县内油米加工业开始使用机器生产。较大的企业有4
家,开始利用重油机带动碾米机加工大米,为日伪提供军需。
(见附图)
伪康德8年(1941年),日本人小川,在居仁街开设了大二株式会社制材厂。
厂址占地10 000平方米,备有30马力锅驼机,4道带子锯,有工人200余人。与
此同时,在神树街有张洪业开设的哈尔滨木材公司,有日本人开设的瑞穗洋行,在
李三屯有日本人开设的佐藤组,在顺天街有日本人开设的福井商会,福昌公司等,
它们都使用锅驼机、柴油机加工木材,销往日本。伪康德9年(1942年),日本人
在神树金怀马煤矿建了北满黑铅株式会社,雇佣100多名中国工人开采石墨。1943
年,神树一带大片松林被砍光,留下齐腰深的树墩子。日本人在神树街开设了三
友化学工厂,利用树墩、树根提炼松节油。
1945年东北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了大二火锯、公成米厂、铁源商会、德顺
东油坊等日伪及逃亡业主遗弃的私营工业企业,并积极扶助停业或破产的手工业
者,使其恢复和发展生产。大车铺、木匠铺由解放前的5户(后关停2户),发展
到10户;洋铁铺由2户发展到11户。1949年,县城内较大的私营工业有范景开
设的新华制米厂和陈春贵开设的陈家炉。1949年,全县私营手工业作坊有68户,
资本为47 600元。
(见附图)
新中国成立后,铁力县成立了工商业联合会,对私营企业采取“公私兼顾,劳
资两利”的政策,使资金缺乏,劳力缺乏的私营业主陆续办起编织小组、铁木小
组、酱菜厂、印刷厂等合资企业。对那些停产停业,生活上无着落的手工业工人,
组织他们生产又救,开铺设店。到1954年手工业合作化运动前,全县私营工业和
手工业个体户,由1949年的145户猛增到446户,工业产值同时增加了22%。
1956年,私营新华制米厂和新华印刷厂转为公私合营企业,经过行业筹委会清产
核资,按5%给予定息,县人民委员会派出公方代表担任合营企业厂长,私方代表
担任合营企业副厂长。为充分发挥私方人员的积极作用,铁力县人民委员会并做
出了《公私双方合作共事问题的规定》,对搞好企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自1956年实现手工业合作化后,由于片面强调集中管理,不适当地把分散的
修理、加工业网点合并集中,导致原来私营工业生产的“小、零、散”项目无人
再经营,使人民群众感到不方便,影响了生产和经济发展。1979年,根据“补缺、
补短、补小、补零”的原则,年内兴办起20多户修理摊铺。1981年,全县个体修
理、加工业发展到76户,从业人员101人,生产资金13 320元。1984年,铁力
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对个体工商业户管理的暂行条例,简化了开业审批手续,准许
个体工业户挂牌匾,允许刻制营业印章,可以在银行建立帐户,从事经营自产自
销和来料加工等业务活动。1985年,全县个体工业发展到819户,从业人员991人,
生产资金23.3万元,营业额664.6万元。个体工业的生产经营分两大类:一
是手工业259户,经营裁剪缝纫、木器薄铁加工;二是修理业560户,经营家用、
农用电器修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