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交通管理
第六节 交通管理
路政管理 县交通局设路政股下设公路管理站,主要业务范围是:及时排除
路障,保证公路畅通,保护桥、涵及路标,禁止毁坏路面,执行公路养护任务。管
理的措施主要为建立护路组织税征收养路费。执行公路养护任务,如发现损害公
路、桥、标志、影响交通等现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或交公
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1963年养路段建立后,护路组织连年扩大,专业人员不
断增加,护路规章制度日益健全,年年完成养路费征收任务。
(见附图)
运输管理 民国期间以至伪满初期,铁骊县运输营业方式主要是个人揽脚自
运,客、货运价没有统一标准。伪康德6年(1939年),绥化县组建了国际运输株
式会社1处,本县没有分理处负责全县的运输管理。1952年,设立了国营运输公
司经营全县及跨境的长途运输。至1981年运输公司的规模、范围均有扩大,其
客运货运业务日益繁忙。以后,由于县内城乡有许多单位都拥有汽车及其它机
动车辆参加社会运输。为此,1975年县设立了联合运输办公室,有35个企业单位
参加联合运输,就货源收费、结算等问题进行统管理。1979年。在运输市场扩
大的情况下,“联运”转变为运输管理站。隶属于县交通局,以保证合理安排运力、
运输保证养路费、管理费的收缴,凡不服从管理者,除批评教育外,可配合工
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补缴或处以罚款,直至封车停运。
(见附图)
1954年,本县公路货物运输一律以四级路面运价为基本运价。汽车运输每吨
公里运价为0.2849元,畜力车运输每吨公里运价为0.2907元。1960年进行运价
调整,接甲、乙、丙3级路面定价。甲级路面运价每吨公里0.29元;乙级路面运
每吨公里0.31元;丙级路面每吨公里0.33元。1966年公路货物运价,汽车为
每吨公里0.20元,并加吨次基价04.0元;畜力车运价以26公里为准,每吨公里为
0.43元。26公里递近,运价速增;28公里递远、运价递减。1984年汽车运价以
36公里为准,每吨公里为0.19元。36公里递近,运价递增;36公里递远,运价
递减。
安全管理 1954年本县开始设1名交通咱监理人员,主管全县的交通安全工
作1965年随着公路积车辆的增多,交通局内设监理组,监理人员增至4人。1977
年,县城成立了交通监理站。1984年,监理站变为监理所,下设4个监理分所
(双丰、北斗、桃山、朗乡),共计22人。监理所通过宣传交通法令,对驾驶员进
行教育和技术考核,对车辆状况进行审验,按期收缴养路费,疏通车辆,维护交
通秩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交通事业得以顺利发展。1984年11月,在县
城建设大街和中心路口设立了交通岗楼,用信号灯指挥来往车辆。其它一些街
道、街口都设有安全宣传标语和禁令警告标志。
(见附图)
(见附图)
自1981年10月至1984年12月,监理所共进行了4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
试工作。第一伙报考人数1 000名,合格896名;第二次报考人数400名,合格283
名;第三次报考人数900名,合格815名;第四次报考人数600名,全部合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强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管理机构;二
是开展交通安全活动。在新年、春节、春运、秋运等季节开展评比竞赛活动,在
交通要道处悬挂标语,组织宣传队伍,利用广播、画廊等工具,广泛开展宣传。在
主要街口建立指挥岗楼,设游动哨,开展路检路查,坚决制止违章驾驶,并在每
年春秋两季对机动车体进行检查,不合格的限期修好。对驾驶员定期分批培训,进
行安全和交通法规教育。由于采取以上措施,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收到显著效
果,交通事故明显减少。1974至1976年拥有车辆最多为1 274台,交通肇事合计
为55起。1980至1982年拥有车辆最多为3 317台,交通肇事台计为79起。1985
年拥有车辆5 576台,交通肇事23起。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