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镇
第二节 集镇
双丰镇
伪港康德11年(1944年),日本侵略者在此修建了火车站、粮库、开拓团办
事迹及私人住宅。从此,本地人口逐渐增多,初步形成了一个东西500米、南北
800米长的小镇。1945年,镇内有伪村公所、顾家炉、尹家店、煎饼铺等。居民
住宅有草房、木刻楞、板夹泥、马架子等。到1949年,建民用住宅仅1 228平方
米50年代,建民用住宅2 236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9 211平方米。1953年黑
龙江省田开林业局在本镇建立。60年代,建民用住宅10 066平方米,公用建筑为
88114平方米。70年代,建民用住宅27 518平方米,公用建筑131 073平方米。
1985年,全镇建筑各类房屋454 051平方米。其中民用住宅用299 711平方米,公用
建筑154 340平方米。公用建筑用于工业用房防66 634平方米,商业用房18 837平
方米,教育科研用房17 738平方米,医疗用房5 708方米,办公用房18 477平
方米文娱体育用房5 037平方米,仓库用房1 661平方米,其他用房5 248平方
米。在总建筑面积中,钢筋混凝土结构4 370平方米、占9.6%、混合结构7 296
平方米、占1.6%,砖木结构320 259平方米、占70.68%,士草结构114 102平
方米、古25%,简易及其它结构8 024平方米、占1.76%。1985年,镇区扩展到
东西2公里、南北2.2公里,面积4.4平方公里。镇内共有道路5条,计6.5公
里。是年,全镇绿化植树104 559株,建花坛70个、计400平方米。
桃山镇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有白、尹、李、张4居民定居于本地。伪大同2年
(1933年),由吉林及庆安等地迁入40多户农民到此地垦荒。当时,垦荒者的
居住条件十分简陋,有马架子、草棚子、地窖子、木刻楞多房舍,形成了一个东
西宽不过250米,南北长不足1 000米的小屯落。中华人民共利国成立后,全镇房
屋建设逐步发展。50年代,镇内建民用住宅2 368平方米。公用建筑平10 314平方
米60年代,镇内建民用住宅21 535平方米,公用建筑76 396平方米。1960年,
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在本地建立。70年代,镇内建民用住宅的59 968平方米。公用
建筑153 796平方米。到1985年,全镇建筑各类房屋602 125平方米。其中,民
用住宅386 322平方米,公用建筑215 803平方米。公用建筑用于工业用房74 401
平方米,商业用房27 142平方米,教育科研用房36 882平方米,医疗用房2 622
平方米,办公用房29 971平方米,文娱体育用房11842平方米,仓库用房27 663
平方米其他用房5 280平方米。在总建筑面积中,钢筋混凝土结构804平方米、
占0.13%,混合结构2862平方米、占0.47%。砖木结构390319平方米、占
64.8%,土草结构182 685平方米、占30.3%,简易及其它结构25 455平方米、占
4.3%。1985年,镇内共有道路42条。计14.8公里。其中巷道31条,计6.2公
里。镇内有火车站至林业局客运站,林业局职工俱乐部至桃山庄宾馆的两条主要
街道,于1983年铺设了柏油路面,全长2.1公里。1980至1985年,全镇绿化植
树99 871株,绿化街道22 000延长米,建花坛40个、258平方米。
神树镇
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神树地区是一片原始森林,只有少数狩猎“放山
挖药”的人在秋冬两季出没于荒山野岭之中。伪满大同2年(1933年),日本侵略
者在本地区建立了炭铅矿,招收劳工上千名,修盖了“工棚子”,形成了一条200
米长的街道。伪满康德5年(1938提)12月15日,绥佳城铁路通车到神树,居
民增至百余户、4 000余口人。居住中心由炭铅矿移至火车站附近。到1949年,共
有民用住宅1 472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加强了神树地区的各
项建设,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居住条件由过去的马架子、木刻楞等,逐步换
成了草泥房或砖瓦房。50年代,镇内建民用住宅2 934平方米,无公用建筑。60
年代,镇内建民用住宅17432平方米,公用建筑6451平方米。70年代。建民用
住宅28 447平方米。公用建筑10 408平方米。到1985年,全镇共建筑各种各类
房屋119 057平力求。其中,民用住宅86 998平方米,公用建筑32 059平方米。公
用建筑用于工业用房1 871平方米,商业用房839平方米,教育科研用房1 525平
方米,医疗用房427平方米,办公用房23 288平方米,文娱体育用房737平方米,
仓库用房2 874平方米。其它用房498平方米。在总建筑面积中,钢筋混凝土结构
1 960平方米、占1.6%,砖木结构32 376平方米、占27%,土草结构62 015平
方米、占52%,简易及其它结构22 706平方米、占19%。1985年。神树镇区面
积扩大到2.5平方公里。拥有主要道路3条、10公里,全部为砂石路。1980至1985
年,全镇绿化植树83402株,建花坛50个、计300平方米。
朗乡镇
民国20年(1931年),有三五户人家在此开荒种地,秋季放山(挖人参),冬
季狩猎。伪康德6年(1939年),绥佳铁路通至朗乡,住户逐渐增多。镇内共分3
个居住点:河北岸满铁屯(日本街),住日本人8户;河两岸朝鲜屯,住朝鲜族20
户、汉族17户;距朝鲜屯不远是中国街、住汉旗5户。上述居民的住宅多数为木
板房子;少数为木刻楞、马架子及板夹泥等。伪康德7年(1940年)6月1日,绥
佳铁路全线通车,朗乡地区的人口不断增多,民用住宅和公用建筑逐年扩大。到
1949年,镇内民用住宅共建702平方米,公用建筑512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利国
成立后,居民住宅逐步向土草、砖瓦结构发展。50年代,镇内建民用住宅2 598平
方米,公用建筑16 278平方米。1951年,黑龙江省朗乡林业局在本镇建立。60年
代镇内建民用住宅16 738平方米,公用建筑119 570平方米。70年代,镇内建
民用住宅62500平方米。公用建筑324378平方米。到1985年末,全镇建筑各类
房屋849986平方米。其中,民用住宅544 371平方米,公用建筑305 615平方米。
公用建筑总面积中用于工业用房113116平方米,商业用房38552平方米,教育
科研用房41 673平方米,医疗用房7 608平方米,办公用房52 595平方米,文娱
体育用房18 203平方米,仓库用房27 469平方米,其他用房6 339平方米。在总
建筑面积中,砖木结构546 577平方米、占64.3%,混凝土结构2 452平方米、占
0.28%,草泥结构18331平方米、占2.1%,简易及其他结构282 626 平方米、占
32.3%。1985年,镇区面积发展到15.5平方公里。镇内有道路35条,计35公里。
其中有2.5公里的主要街道,于1983年铺设了柏油路面。1980至1985年,全镇
绿化植树57 194株,建花坛46个、计28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