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商业
第二节 集体商业
集体商业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土改后群众集资农民入股的农村商业组织——
供销合作社。二是1955年以后,私营商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进入社会主义集体
经济的合作商店。三是1979年后,城镇各部门扶持待业青年集体集资开办的青年
商店。
一、供销合作社
解放初期,城乡市场为私营商业控制。党和政府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农村经
济,1948年下半年,县政府派出工作组到全县农村,发动群众自愿联合集资入股
办供销合作社。当年全县人股农户2 102户,集资4 250万元(东北流通券),办
起了7个供销合作社,发展社员2 712名。年内,营业两个月销售额17 475万元
(东北流通券)。1949年,全县农村人口18 475人,入股社员10 040人、占54.3%,
共建12个供销合作社,有股金21 100元。到1957年全县农村入股社员20 716人,
股金54 440元。1950年,本县成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经
营管理工作。
本县供销社成立初期,经营资金以社员股金为主,国营批发部门给予一个月
的商品赊销,勤进快销,业务十分活跃,企业年年有盈余,每年都从盈利中提取
15~20%为社员分红,社员每年都可得到股金的30~50%的红利。1964年,改为
分红不超过股金的8%。对供销社有股金的社员购买商品实行定额定量折价3%的
优惠政策。1958年3月至1961年5月,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与国营商业合并,业务
不变。1968年6月至1972年6月,第二次与国营商业合并,供销合作社由原来的
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除股金外,全部资金转为国家资金。1969年开始
退还社员股金,废除理事会、监事会,取消社员代表大会,从此供销社的经营失
去了活力,经济效益越来越差。1952至1969年,全县供销社系统盈利600.4万元,
平均百元购销额盈利2.73元。1970至1981年盈利505万元,平均百元购销额盈
利1.27元。1982年,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发展社员,扩大股金,召开社员代表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制定社章,规定供销社在盈余中可提取20%
做为社员生产股金,提取10%做为股金分红。是年,全县8个农村供销合作社入
服社员为11 695人,股金49 559元。全县农村供销社下设基层网点43个,职工
445人。供销社实行经理负责制,财务大包干经营品种2 000种,费用率9.9%。年
末基层供销社自有资金200万元,比1972年上升158.7%。1985年末,县供销社
直属企业有6个: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果品公司、双丰综合批发部、供销
商场、青年综合厂。这些直属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就担负着经营农副产品购销业
务,成为全县经营农副产品的一条主渠道。随着农副业生产的发展、变化,国家
实行归口经营,购销品种有增有减。
土特产品收购 50年代收购的品种主要有谷草、大麻、杂粮、小油料、皮张、
药材、猪鬃毛、马尾鬃、废旧物资等。60年代增加蜂蜜、草袋子、草绳子、山野
果等品种的收购,由于粮食、油料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供销社停止收购。70
年代增加白瓜籽、山野菜、矿巴条、羊皮、羊毛、麦秸等品种的收购,中药材由
药材公司直接收购。80年代始,山野菜由外贸部门直接收购,白瓜籽由外贸、供
销社收购。
1954年,土产公司组织14名废旧物资代购员,走街串巷收购。各基层供销部
结合送货到队,挨门到户收购。“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乱收滥购,货不
对路,质次价高,造成库存积压。1985年,供销系统设代销员21人,用小马车、
自行车走街串巷和下乡收购,扩大了购销业务。是年,收购的产品有农副产品、林
副产品、草苇、毛皮、蜂蜜、山野菜、山野果、野生药材。编制品、废旧物资等
10大类,上百个品种。
(见附图)
(见附图)
生产资料供应 50年代,供应的生产资料以千斤、犁、铧、锹、镐、锨、板、
锄、镰、绳套为主,后期增加铁犁、水田步犁、稻田除草机等式农具和赛力散、
六六六粉等农药的供应。60年代初、增加了双轮一铧犁、双轮双铧犁、铡草机、粉
碎机、喷雾器、硫铵、麻袋等生产资料的供应。1962年开始供应化肥,年内供应
化肥120吨。1963年以后增加硝铵、过磷酸钙、氧化钾农用生产资料的供应等。
1960年以前农药供应只限于防治病虫的品种,如赛力散、六六六粉、敌百虫等,
1961年以后,供应的农药品种逐渐扩大。70年代,供应的生产资料以化肥、农药、
小铁木农具为主(1962年农具由农机供应站经营)。1970年供应化肥778吨。1971
年以后增加尿素、磷酸二铵、三料复合肥等生产资料的供应。1970年供应农药
28 000公斤,比1956年提高415.6%。1975年以后,供应的除草剂有24丁脂、杀
草丹、敌稗及进口的有拉索、禾大壮等。80年代扩大了塑料薄膜、复合肥料、除
草药剂等生产资料的供应。1980年供应化肥2 106吨,比1970年增加170.7%。农
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化肥供应量猛增。1983年,全县供应化肥3 053吨,比
1980年增加44.9%,其中复合肥1 973吨。1980年以后又开始供应多菌灵、百菌
清等灭菌药剂。1985年,供应各种农药148 000公斤,比1975年增加64.4%。农
用塑料薄膜由于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由蔬菜育秧到粮食作物育秧,由农作物使用
发展到多种经济作物使用,由使用普通薄膜发展使用带色薄膜(如人参棚用),量
不断增加。1975年,全县供应农用塑料薄膜达8 652公斤,1980年为35 362公斤,
1985年为134 000公斤。
1952年,全县基层供销社自有资金14.6万元,1963年104.9万元,增加6.
18倍。1954年清理商业信用后,基层供销社购货实行银行贷款,停止赊销。1958
年,基层供销社盲目采购货不对路,库存积压。“文化大革命”时期,本县供销系
统“三老”(老主任、老经理、老会计)靠边,管理混乱,资金呆滞。1972年,全
县供销系统进行“三清”(请商品、清资金、清帐目),共清出霉变、残损、滞销、
不对路商品价值1 794.5万元,造成经济损失87.6万元,仅土产公司收购的冰棍
杆一项损失22万元。1972年,全县基层供销社自有资金降到77.3万元,1979年
后由于不断摊销历史挂帐,县社两级企业常常出现亏损情况。
(见附图)
(见附图)
二、合作商店
1955年,全县123家私营商户(含个体饮食服务业),196人,响应党的号召,
组织起来走上集体经营合作办店之路,共办起8个合作商店(饭店),下设42个
零售网点,共有资金41 668元。1985年,全县合作商业从业人数248人,销售额
达87 886元。
三、青年商店
1979年后,县城内各系统、各部门相继组织青年办起商店、饭店、药店、五
金交电、装配修理店等。到1985年,全县有13个部门办32个青年商店,下设57
个销售网点,从业人员1 272人,年内销售总额899.4万元,总盈利9.3万元。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