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应
第二节 供应
1980年前,属统购统销分配物资,受国家计划制约,全部实行计划分配。1980
年物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后,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全部计划分配,改为以计划分配
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除汽车、钢材、木材、煤炭、水泥、玻璃等仍国家统一分
配外,其余大部分物资都进入市场调节,打破长期以来物资独家经营局面。
1963至1974年,物资需求量小,货源较充足,缺口小,可以满足供应。1975
年以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基本建设投资的增加,对物资的需求迅速增加,
某些货源紧张,供应缺口大。县物资供应部门加强计划外物资购进和协作,争取
了货源,基本满足了全县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1962年以前,农业机械供应主要是半机械化马拉农具,由供销社经营。1962
年10月,成立农业机械供应站,开始经营大中型农业机械配件。1970年,开始经
营大中型农业机械和粮油加工机械。1983年,全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小
型农机具供应数量开始增加。
水利物资指农田水利用的木材、水泥、钢材、柴油机、水泵、胶管、塑料管、
水利机械配件等。1985年,全县供应的水利物资有:木材100立方米,水泥76吨,
钢材46吨,柴油机200台,水泵85台,胶管10吨,塑料管10吨,销售额54.2
万元,比1978年增长35.5%。
铁力县城镇(乡)所需木材,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实行国家统一调拨。1979年
后木材供应价格实行国拨和议价两种。对农村公社,县内集体所有制企业,国营
企业所需木材按计划调拨,实行调拨价。对居民和市场所需木材实行议价。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