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登记管理
第十篇 工商行政
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企业登记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开业、停业、迁移、合并、转业和生产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手段。伪满时期关于工商业登记,发放营业许可证,则
由县公署实业科批办。解放后,由税务局兼管。1948年秋,铁力县成立了工商科。
195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公私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应进行登记的指示》精神,
全县以私营工商业为重点,对不同所有制的工商企业首次进行了全面登记。经过
登记,全县共有工商企业310户,其中工业企业占92户(公营3户,私营89
户),商业企业占209户(国营1户,公营1户,合作社15户,私营192户)。通
过登记,对私营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引导他们在登记许可的范围内守法经营,审
查了私营企业的盈余分配,把资方的剥削收入限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这
次企业登记进一步贯彻了对私营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为以
后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做好了准备。1956年对手工业、资
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全县工商企业登记工作基本停止。1963年,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对县内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清
理整顿和全面登记。经过重新登记,全县取缔了23户非法经营的无证企业,配合
计划和业务主管部门重新划分了各行各业的经营范围,合理地调整了网点布局。在
“文化大革命”中,工商企业登记被污蔑是资产阶级法权而被批判,企业登记再次
中断。全县企业的开、关、并、转、迁和变更生产经营项目失去了控制,造成县
内国民经济严重失调。1979年以后,恢复了工商企业登记工作,先后完成了全县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的普查和全面登记,摸清了企业底数,建立了企业
档案,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了数据资料。1979年8月。召开了全县工商主管
部门和县境内各大企业负责人会议,落实了工商行政管理任务。1980年春,换发
全省统一印制的营业执照。全县发放了新营业执照326份。1981年以后,工商
户随时发展,随时登记,随时发照。1985年,全县有工商企业861户,比1980年
增加了16.41%。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