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管理
第二节 市场管理
1945以前,铁力街内已形成日集,但物资缺乏,市场萧条。1948年以后,城
关和铁力车站前集市贸易渐趋繁荣,每日都有粮食、油料、土特产品、山产品、家畜、家
禽、蔬菜、柴草等物资上市。当时不分自产和外运,经营种类不限,市场
管理员只收3%的管理费。1950年,县工商科对集市贸易实行划行归市管理1953
年,开始贯彻统购统销政策,限制粮食、油料等一、二类物资上市,集市交易冷
落。1957年,国家决定对不属于一、二类物资的黄烟、药材、家禽、蛋、蔬菜、瓜
果、编织品、羊、仔猪、耕畜等可以放开经销,对属于二类物资的生猪、谷草、土
豆等产品,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以后,也可以进入市场交易。县城内市场又日趋
活跃,田升、朗乡、神树等外乡镇也形成小型集市,物资比较丰富,市场呈现繁
荣景象。1960年,由于农业歉收,物资缺乏,物价上涨。农副产品特别昂贵,1斤
黄烟国营牌价0.58元,集市价格15至18元;1斤猪肉国营牌价0.80元,集市价
格6元。“文化大革命”时期,把集市贸易当成资本主义泛滥,除保留县城内市场,
外乡镇市场一律关闭。规定了“五个不准”:即国家统购和派购的农副产品一律不
准进入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采购和运销农副产品;工业产品一律不准
进入市场;市场贸易价格不准超过国营牌价;集体单位和个体商贩不准参加集市
购销活动。对市场管理,曾一度出现了管而不活,一管就死的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政策,随着党的
各项政策的落实,集市贸易得到迅速发展。农贸交易场所由原来的4处,发展到
7处。为了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先后在正阳、车站、双丰、朗乡、神树5
个市场建设了阴雨棚2 278平方米,设固定摊床476个,改变了露天买卖秩序混乱
的状况,给交易双方提供了条件,方便了群众。在市场管理上,认真贯彻执行了
“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通过引进货源,帮助销售,提供方便等措施,上
市的物资越来越多,市场价格稳中有降,成交额一年比一年增加。
为满足城乡人民群众日益扩大的贸易需要,自 1980年后,县城设立了 12处
专业市场。牲畜交易市场位于铁力县城南部,中心路宏伟桥南侧。该市场占地约
1平方公里,四周修有铁栅栏,每周星期日定期开放,是附近农民及专业户,买卖
牲畜、肉食活畜的指定交易场所。轻工市场位于正阳大街北侧,铁力县影院对过。
该市场专门经营服装、鞋帽、布匹等日用轻工产品。站前早市位于铁力林业局森
铁火车站附近。开始只有一些商贩,向乘坐森铁小火车的旅客出售烟、酒、熟食
等。1980年后,近郊有农民将自产的农副产品运到此处销售,使早市的规模逐渐
扩大,每逢秋收季节早市占地近4里长街,成交额为请市场之首。
1967年,成立铁力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署办公。
1981年,检查处理投机倒把案73件,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4件,主要物资有木材
598立方米,化纤布1 200尺,香烟3 369盒,粮票46 500斤。1982年,查处投机
倒把案109件。其中非法获利千元至万元大案5件。1983年,检查处理投机倒把
案38件,其中千元至万元大案14件,万元以上2件。参加投机倒把人员中有国
家职工干部5人,集体企业职工干部2人,退职退休人员 4人。倒卖粮票17 060
斤,手表290块,人参10斤,香烟1151盒。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