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纪律检查
第七节 纪律检查
1950年,铁骊县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12月改为中共铁骊县纪律监
察委员会。1966年,纪检工作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而被迫中断。1972年,
成立县纪律检查组,但工作仍处于瘫痪状态。1979年,恢复中共铁力县纪律检查
委员会。
1950至1955年,本县纪检机关主要配合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
“五反”运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处理了党员违法案件。解决了党内存在的组织
不纯的问题。
1955到1958年,县纪监委根据党的中心任务,负责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
干部进行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县的纪检工作有了
新的发展,机构也逐步完善。1984年4月,县纪检委由过去的3个组,改为内设
4个科:秘书科、案件检查科、案件审理科、纪律教育科。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县纪检委围绕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开展纪检工作主要是维护党的
章程和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的执行情况。同时,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遵纪守法教育。1984年,县
纪检委协同有关部门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清理“文化大革
命”中的三种人,纠正了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
本县纪检委自1950至1985年,共处理党员违纪案件1 622起,处分违纪党员519
名。其中开除党籍134名,严重警告107名,警告268名。
自1950至1985年,本县纪检委共接待来信来访2 021件次。其中申诉案件
328次,控告揭发案件1 512次。由此,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
关系
1979至1982年4年中,本县纪检委对建国以来查处的503起党员违纪案件
集中进行了复查,本着有错必纠,错多少纠多少,不错不纠的原则,有83件撤销
了原处分,有32件改变了原处分,有48件作了政策性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