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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工商业者组织

第七节 工商业者组织



  一 、商务会
伪大同2年(1933年),铁骊县成立商务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会董
4人,由工商界人士选举产生。商务会在其会章中规定:“以联络商情,开通商智,
振兴商业,承上启下为宗旨”。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做为商务会活动经费,年内收
会费204万元。商务会设会长1人,由常务理事负责会务事宜。商务会负有发展
工商业,维持市面繁荣,调解工商业争议之责。1943年,商务会改称商工会,后
并入决安县,铁骊设商工事务所。
二、工商业联合会
1947年在土改运动中,铁骊县建国联合会发动铁骊城区工商业者成立工商
会,设主任委员1人。1950年,工商会改称城区工商联合会。1951年,改为铁骊
县工商业联合会,有11名委员,组成执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本年有会员272
名。1954年,铁骊县召开第一届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1956年,全体会员
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进入公私合营和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至此全县完
成了对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本县工商业联合
会被迫停止活动。1979年,工商联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1980年8月,将原工
商业者287人中的272人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划分为劳动者,年末又将余
下15人,划分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