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十四篇 公安 司法
概述
铁力县地处山区,距历代统治中心较僻远。自民国时期,境内匪患渐重。匪
患中有图财害命、骚扰百姓的,大多是不满朝延、袭击官兵的。特别是伪满时期,
日寇入侵,百姓遭受,抗日志士遍布县境山林一带,以游击战术与日伪统治者周
旋,使日伪统治者深感不安。为加强戒备,境内到处设保安队、警察所,遍地是
军、警、宪、特。新中国成立后,公安司法是人民专政的工具、对敌视人民政权
的各种分子在不同历史时期分别予以专政、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县建立治
安保卫委员会342个,实行专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方针,使案件破获率明
显提高。1979至1984年,全县侦察破案件1 228起,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
审判、检察、司法行政等工作是建国后才逐步建立与健全的。1956年设立了法律
顾问处,1982年又设公证处,使法律程序更加科学、完备、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