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民国4年(1915年)2月,铁山包协领署裁撤,置铁骄设治局。同时,成立
铁山包警察分所,设警佐1名,巡官2名,雇员2名,警察54名。是年,组建山
林警察队,设队长I名,队员60名。民国5年(1916年)警察分所改称警察所,
下设两个派出所,于铁骊街设第一派出所,于田升屯设第二派出所。民国11年
(1922年),组建黑龙江省驻铁骊山林剿匪游击队第二营,设营管带1名(警察所
长兼任),下设5个连,每连40至50人。民国12年(1923年),组建剿匪游击队
第一营,有官佐14名,兵夫61名。是年,成立设治局守卫队,有队长2名、巡
官1名,步警9名。民国13年(1924年),建立乡保卫团,设团总1名,常驻团
丁45名。民国14年(1925年),警察所改称公安局。民国18年(1929年)10月
1日,经省公署批准,将山林警察队改建山林保卫团。是年,建立大呼兰河、小呼
兰河、依吉密河3个保公所,每个保公所有团丁11名。民国20年(1931年)改
第一派出所为第一警察分局,仍设在田升屯。
伪大同2年(1933年)5月,成立伪县公署,公安局改称警务局。设局长1名,
警务指导官(日本人担任)1名,内设警务段。司法股。是年,建立伪山林警察队,
下设4个小队。同年6月,基层政权实行保甲制,按《暂行保申法》规定,一成立
自卫团,对居民进行户口调查,以防所谓“盗匪活动”;强行收缴民间枪支弹药;
以所谓防范盗匪为理由,搜集抗联情报,监视人民群众与抗联的联系及所谓防谍
反动宣传等活动。1936年,按伪满《暂行保甲法》规定,本县共征把自卫团员420
名,组成4个自卫团。1935年,成立铁骊县大呼兰河森林警察队,有队员169名。
1937年,改警务局为警务科,内设警务、治安、保安、特务、警防、经保等6个
股。是年6月,改铁骊警务分局为第一警察署,田升分局为第二警察署,在何风
楼屯设第三警察署。伪康德6年(1939年),成立神树森林警察队,有队员116名,
于伪康德9年(1942年) 7月撤销。是年9月、成立依吉密河警察队,于1945年
4月撤销。伪康德7年(1940年),成立小呼兰河警察队,于1944年撤销。1943
年10月,庆(安)、铁(骊)合县,铁骊街设铁骊城区警察署。
1946年6月27日,恢复铁骊县制,成立县公安科,科长由县长原野兼任,内
设治安行政、审讯、总务3个股。是年,成立县公安队,有队员15人。下属铁骊、
田升、神树3个公安中队,每队12至15人。
1947年,县公安科改称公安局。内设调查、治安行政、总务3个股,后调查
股改称政治保卫股。是年3月,设神树派出所,该所于1952年撤销。1952年初,
将公安局内设的各股改称科。是年7月4日,又将公安局内设的各科改称股。1953
年7月,增设政治协理员办公室。1956年5月,改县公安中队为武警中队,设队
长、指导员各1名,队员40名。1957年,县公安局增设朗乡、正阳、田升公安派
出所。
1958年9月,庆(安)、铁(力)合县,铁力设公安分局,隶属庆安县公安局。
1962年10月,恢复铁力县制后设县公安局,内设秘书、政保、治安、预审、政工
等5个股;下属田升、朗乡、站前公安派出所。是年,人民武装警察改为义务兵
役制。1964年,增设东升公安派出所。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县公安局被“造反派”夺权,成立县公安局接管
_委员会。1967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将公安局接管委员会改称政治委员
会保卫组,公、检、法三机关合署办公。1967年,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铁力县武
警中队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力县武警中队。1968年1月20日,成立中国人民
解放军铁力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行使公、检、法一切职权。1970年1月,县
保卫组改称人民保卫部,与军管小组同时并存。1973年,增设桃山派出所。是年
8月,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铁力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同时撤销县人民保卫
部,恢复县公安局设置。1974年,增设刑侦股。1975年,成立自行车管理所。1978
年2月27日,增设刑警队。1979年12月,增设消防监督股。1980年,增设经保
股。是年3月13日,将县公安局内设的各股改称科,刑侦股并入刑警队。1981年
4月23日,成立治安民警队,增设工农、红旗(现王杨)、卫国、年丰 4个公安派
出所。1982年,改刑事侦察技术室为刑事侦察技术科。1985年1月,成立外国人
入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