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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福利

第一章 民政

第一节 社会福利


  民国元年(1912年),创立铁山包慈善会,先后办了一些福利事业,当年造船
1只,于呼兰河(西大河)免费摆渡,接送过往行人;于铁山包河、汉水河、半截
河各架设木桥1座,方便了过往行人。1916年设义学堂1所,免收学费。民国6
年(1917年),救济社会贫民粥米120石。民国8年(1919年),又于大口门设置
无赁渡船。民国20年(1931年),设立救济院收容贫民,病故者给予棺木。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始,本县民政部门组织军烈属将分得的斗争果实做为
自筹资金,开设军属大众药房,将没收神树伪官吏商店的资金,办起了大旅社。
1958年,本县兴办综合福利厂,设有制镜、印染、沙石、麻刀、酱菜、豆腐
坊等生产车间,安置军烈属、转业、退伍军人36人。是年,庆(安)、铁(力)合
县后,将综合福利厂改称福利二厂,后又称福利食品厂。1962年恢复铁力县制后
将福利二厂改称社会福利加工厂,并增设服装、草袋、制鞋、挂面、修表、刻字
冰糕等生产项目。年内全厂96名职工中,有军烈属、残疾人58人,占65%。1967
年实行行业归口,冰棍车间归商业系统,挂面车间归粮食系统。1980年全厂仅确
花圈、收购、烘炉、原木4个生产车间,有职工21人,其中聋哑残疾者5人。
1957年,将城内原老头队改建为县敬老院,有草泥结构房屋15间,建筑面称
450平方米。建院初收养城镇孤寡老人20人,1958年增至70人,由县民政科按
每人每月12元的标准拨给生活费。敬老院从养猪、种菜等副业收入中每人每月补
贴3元。1963年按省政府要求,将铁力县敬老院并入海伦县敬老院。
1969年末,成立铁力县聋哑学校1所,1970年改称伊春地区宏声战校,面向
全地区招生。学校除设文化课外,还设木工、被服、制画等专业课,使学生毕业
后学到了自谋生活的本领。1982年改称伊春市聋哑学校。
1985年,双丰镇集资10万元(镇自筹2.5万元、县拨款7.5万元)在镇北侧
修建敬老院1处,建筑面积296平方米,有砖瓦结构房舍19间。除12间寝室外,
并设有餐厅、娱乐室、办公室、服务室、仓库、锅炉房等设施。同时,还购置了
黑白电视机、洗衣机等家用电器设备。当年,收养农村五保户老人32名,其中女
9人。五保老人生活费标准每人每年700元,由所在村屯公益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