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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扶贫

第二节 扶贫


1977年始,本县采取扶持贫因队发展农副业生产,使之集体脱贫的办法进行
扶贫工作。每年从临时救济款中拿出40%的资金做为扶贫专款,并规定扶贫专款
70%用于扶持生产,30%用于救济贫困户的生活。1977至1979年,本县用于贫困
队发展农副业生产的资金累计26万元,共扶持12个贫困生产队,其中脱贫的4个
队,占30%。
1979年末,全县农村贫困户1 088户、5 440人。其中劳力弱、常年有病人的
病困户占32%,不会过日子户占3%;主要劳力理智不健全的呆傻户占2%;好吃
懒做的不务正业户占1%;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被罚款造成生活困难的超生户占
1%;不懂经营的无能户占1.5%;因遭自然灾害或家庭遭到事故的不幸户占47.
5%;优抚对象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一股社员中等生活水平的占12%。1980年本
着长计划短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妥善安排贫困户生产与生活。年内,
本县投放10万元扶贫款,扶助530户,其中6万元用于购买鸡、牛、羊、猪等禽
畜和草袋机、手推车等生产设备,4万元用于729户贫困社员的生活补助。
1983年在双丰镇建业村进行扶贫试点。建业村是朝鲜族聚居村,全村53户,
248人,累计银行贷款13万元,欠三角债6万元,人均负债1 064元。当年,采
取因户制宜落实扶贫项目,建立扶贫档案,签订扶贫合同及干部包户等扶贫措施,
扶持12个重点户。是年,为缺少耕畜的2户购买耕牛2头,给有榨油技术的1户
购置榨油机1台,对有条件从事种植业的9户购买手贝籽种450斤,年内12户全
部脱贫。全村交商品粮10余万斤,偿还欠款4万元,人均收入600元,当年摘掉。
了贫困队帽子。本年,全县共扶贫300户,其中脱贫249户,占83%。
1984年进一步完善扶贫组织与制度,扶贫工作又有较大进展。全县有扶贫小
组447个,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309户。是年,全县贫困户1 117户,重点扶持142
户,投放扶贫款3万元,有134户基本上达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水平,其中
9户脱贫致富。
1985年,县委确定“抓大户,闯富路,扶贫户,共同富”的脱贫致富方针,对
贫困户实行优惠政策,统筹金的提留标准降低到4成,免收农业税,不摊派村屯
植树和修路义务工等,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扶贫工作。年内全县有83户脱贫,占扶
贫总户数的60%
  1982至1985年,全县共扶贫1 686户,8 566人,脱贫的877户、占52%。其
中22户人均总收入达1 000元以上,跨入了富裕户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