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学设备
第三章 设备与经费
第一节 教学设备
民国及伪满洲国时期,县内学校除桌凳黑板外,无其他教学设备。伪满洲国
时期,县城内兴隆街国民优级学校仅有一副木制篮球架和单双杠各1副,草泥结
构校舍,学生桌凳破烂不堪,教学挂图仅有东北略图,1949年,全县29处学校都
添置了桌凳,黑板,讲台,并维修了教室。1953至1966年,铁力一中校舍改建成
砖瓦结构,并设有物理、化学实验室,有配套的实验仪器,有各种生物标本、矿
物标本,有人体解剖模型。图书室藏书1万余册,有各种体育器械。“文化大革
命”中遭到严重破坏。1978至1985年,县教育科每年有计划地向各学校下拨教学
仪器。1980至1985年,共下拨教学仪器价值14.88万元。各中学均设有理化实验
室、图书阅览室及单双杠、秋千、篮球等体育设施。1985年,全县拥有各类教学
设备达5 000件。铁力县一、二小学从1978至1985年,各年级均设图书室,常识
教具配套。各小学有自制教具与购买的教具,全县约5千件。各校都有体育场地
和设备。半数以上小学有游戏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