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课外体育
第二节 课外体育
1956年,全县中小学普遍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
劳卫制锻练标准分为少年级一级二级3个级别,对达到劳卫制及格标准的授予劳
卫制证书证章。1959年,全县中小学生达到劳卫制标准的人数占推行劳卫制学生
总数的30%。1963年至1966年,县一中、四中均有课外训练队,如蓝球、足球、
田径,在县内运动会上取得领先名次。
1978年,在全县中小学推行“国家体育锻练标准”。经测验,中学生达标1200
人,小学生达标2 100人。对达到锻练标准的学生颁发了证章,达标成绩记入学生
档案。
1985年,全县推行国家体育锻练标准的中小学校105所。其中中学生
达标4 822人,小学生达标6 654人,达标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