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工生活
第四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职工生活
日伪统治时期,县内职工生活极端贫困,难以养家糊口,若遇天灾、病祸、伤
残,其生活就更加艰难,甚至被赶出企业,则流浪街头。日本人经营的大二火锯
木材加工厂,常年有工人100多名,把头用刺刀和皮鞭强迫工人每天劳动达十六
七个小时。当时,工人中有技术的锯匠、木匠、铁匠等被称为大票,一般工人为
小票。一个大票每月按45个工计算,可挣55元钱左右,日工资1.25元。每月扣
伙食费、服装费,余下仅能拿到20元的绵羊票子。每个小票每天挣1角8分钱到
2角2分钱,一个月干满工挣7元多钱,扣除伙食费,1分钱拿不到。工人们吃的
是发了霉的苞米橡子混合面做的窝窝头,吃到嘴直呛嗓子眼,冬季吃的蔬菜是冻
白菜、冻土豆、冻萝卜。1944年春节前,王把头强迫工人们给挤几个钱,好办年
货,工人们不得不把仅有的钱给了他。把头拿钱回去过了个“肥”年,工人们大
年初一没吃上一个饺子,喝的是包米面粥。夏天,工人们没上衣,光着膀子,光
着脚丫去干活;冬天穿件破棉袄露天作业。有1名叫邵建的小票用苞米叶子编了
一双草鞋穿在脚上,双脚冻坏了,不能干活,被把头赶了出去。工人们住的是板
夹泥的工棚子,夏季下雨就漏,外边不下屋里还拉拉。冬季四面透风,小青雪直
刮到炕上。1942年,一些工人因长期住工棚子,受潮湿身上长疥疮,发病后全身
发痒,用手一挠,流浓淌水,因无钱得不到医治。一个姓张的小票,14岁,得病
后动弹不了,监工刘同德用手中的棍子指着张的脑袋说,脑瓜硬就得干活,随后
喝令一个守卫,将这位工人扔到火车道东的草甸子去了,被活活折磨死了。1946
年初,在党组织领导下,铁骊县开展了反封建斗争,大二火锯工人们起来清算封
建把头的罪行,在锯木车间召开了斗争封建把头刘同德大会,讨回了血债,在大
二火锯当牛做马的工人翻了身。
1945年东北光复后,县人民政府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城镇职工就业
人数逐年增多,职工生活有了保障。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保护条例》,首先在工业、交通、邮电、建筑等企业中,建文了劳动保险
制度,后来劳动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国营企业,大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实
行了劳动保险制度。1984年末,全县有95%的职工享受劳保待遇,对疾病、伤亡、
伤残职工国家全部包下来,对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国家每年都拨给补助和救济
经费,解除了后顾之忧,生活得到了保障。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食堂。浴室、托
儿所、幼儿园等集体福利设施逐年增多。劳动环境和文化生活不断得到了改善。在
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职工工资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水平不断提
高。1949至1984年底36年中,71种主要消费物资,物价总指数上升98.64%,年
均上升2.74%。全县职工年平均工资由1949年的254元,到1984年上升为844
元,增长590元,年均每个职工工资增长6.4%。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