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取缔娼妓
第三节 取缔娼妓
铁骊在设治前后均有娼被活动。历代政权不但不禁止,而且还作为一个行业
允许存在,高额苛取税捐,美其名曰:“游兴捐”。仅伪康德6年(1939年),全县
就收缴“游兴捐”36 000元。老板、老鸨靠妓女们暴发渔利。
伪满康德5至7年(1938至1940年),铁骊街内有小春堂、玉文班等16处妓
院,共有妓女62人。其中,中国人开办的有12处;日本人开办的松鹤料理屋1处,
有妓女15人,坐落于兴隆街(今建设大街);朝鲜人开办的3处:可视楼有妓女
10人,松竹楼有妓女7人,这两处坐落于大同街(今文化街),铁力馆有妓女7人,
坐落于兴隆街(今建设大街)。神树街内有妓院5处。其中,日本人开办的料理屋
1处,有妓女4人。中国人办的4处。其中,花满堂有妓女7人、满满堂有妓女5
人、新满堂有妓女4人、翠满堂有妓女3人。
解放后,县民主政府对妓院强行解散,允许妓女改嫁从良,重新组合了家庭。
妓院娼妓在铁骊彻底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