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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红光乡

第五节 红光乡


红光乡驻地朝阳镇,所辖村屯杯立在县城的东、南、西三面,是县城的“卫星乡”
乐、南两面接保兴乡,西与嘉荫农场接壤。
1976年将朝阳镇周围的生产队划出,建立黎明公社。1977年撤销,所辖生
产队划回朝阳镇公社。同年筹建红光垦区,1979年在垦区基础上建红光人民公社。
1981年接收朝阳镇公社的6个生产大队,社址由新桥村迁至朝阳镇。1984年改
为红光乡。
红光乡除少数沿江冲积平原,多系低山丘陵地带。位于黑龙江边的保兴山,地势险
要,主峰高512公尺。原宝兴镇位于该山脚下,清本曾设“卡伦”(即边防哨所),
民国18年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骨山位于辽原村北的黑龙江畔。
红光乡总面积132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0244亩,天然次生林66334
亩。辖10个村民委员会,16个自然屯。民族有汉、回、朝鲜、满等,人口4908
人。由于该乡位于朝阳镇郊,除农业外,工副业生产条件十分优越。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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