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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冰雹灾害

第四节 冰雹灾害


冰雹多发生在春、夏季节。县内局部地区冰雹造成的灾害虽然面积不大,但往往绝
产。据县气象资料统计,每年平均出现冰雹2·4次,最多年为6次。
1975年7月21日下午1时9分至18分,朝阳镇内降冰雹为历史罕见,冰雹
在地面堆积约10公分厚,测得最大直径5·25厘米,重量5·8克,农作物受灾
14254亩。镇内油毡纸房盖全被打烂,家禽及麻雀死亡无数。
1979年7月4日,保兴乡马连村降冰雹,雹粒有鸡蛋大,瓦屋盖被打碎,农作
物全部绝产,并有家禽被砸死。
1977年6月12日下午4时,常胜公社降冰雹厚度达9至12公分,化了一夜
才化完、受灾面积4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