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构成
第三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家庭构成
乌云设治初,家庭成员女人少,儿童少。社会上无固定职业的单身汉很多,他们往
往三五结伴组成临时的同性“家庭”。据民国5年《乌云设治局户口调查》记载:温河
镇100户、男232,女71,其中儿童20;双河镇7户,男164,女无,其中
儿童5(系从原籍带入);朝阳镇29户,男71,女22,其中儿童5;宝兴镇
13户,男37,女4,其中儿童4;宝南镇8户,男54,女3,其中儿童2;逊河
镇42户,男117,女15,其中儿童3.民国6年乌云设治局人口调查,全境正户
207,附户(临时户口)52,男902,女145,其中儿童仅65人。原调查表
说明中记载:“双河镇各户均系经营商业及代木狩猎之男,故女子只有1人。”民国
15年乌云设治局人口调查,全境443户,男1545,女204,在普通户口中
学龄儿童只有38人(不含船产和公职住户)。民国18年以后,乌云县家庭构成始出
现显著变化,即常住户和女人增多.据当年7月20日报表记载,全县563户,男
1385,女823。佛山县在整个民国时期的家庭构成都类似乌云设治之初。
民国时期乌、佛两县家庭构成的另一个特点是汉族成年男人娶俄女为妻,常家屯、
温河镇、柳河镇较多。此外,还有部分俄国侨民与朝鲜侨民家庭。民国18年以后,苏
侨大部回国,留后者多入了中国籍。朝鲜侨民中较富裕的家庭在东北易帜(1929
年)后回国(详见《民族志》朝鲜族部分),留下者亦多入了中国籍。
日伪统治初期,除两县县城迁入数十户日本人和朝鲜人住户,其它家庭构成仍与民
国20年相似。如伪满康德2年(1935年)《佛山县户口人口分布状况表》记载,
全县计有日本人(含朝鲜人)10户,男13,女9;满人(中国人)296户,男
819,女340,外国人(苏联)2户,男1,女25。①日伪统治后期,由于开拓
民的迁入,两县农村家庭变化较大,部分家庭有老少3代,女人和孩子明显增多.解放
后至50年代末,一般家庭的人口构成趋于正常.
由于乌云县的最早居民焦文珩、胡维臣等人在民国年间多次回原籍招徕贫民来乌垦
殖或经商,所以旧城,乌云镇、常家屯的家庭组成源于黄县、依县较多,经多年繁衍,
焦氏与胡氏枝叶繁茂,至今还是乌云镇的两大姓.佛山县最早人口源于四面八方,同族
大户较少。解政初期,佛山区的纪氏(纪洪福)、祖氏(祖宗传)、高氏(高兴武)、
邴氏(邴连才)、崔氏(崔运恒)等家庭虽然兄弟较多。仅均分聚而食.极少有三代同
堂或四代同堂共聚族而居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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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女25”含与中国男人结婚者。清季民初,黑龙江左岸苏联妇女与中国男人结婚后,长期未入中国
籍,此种情况建国后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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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中叶至1985,一对夫妇一个孩的3人家庭逐年增多,儿女结婚后分
居,老人家庭也逐年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