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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职业构成

第五节 职业构成


民国期间,乌、佛两县未见人口职业调查记载。从农业资料,工商资料,及其它资
料分析得知:民国5年至15年,乌云设格局农业人口约占人口总数的70%,经营商
业、手工业、采金业、以及公职人员约占30%。佛山设治以后,农业人口少于乌云,
约占人口总数的50%,其它各业人口约50%。
日伪统治时期,每年都进行人口调查,分农家、工商、其它3个栏目。从1933
一1943年的人口调查表看出,1939年乌拉嘎金矿开采后,两县人口职业构成发
生了显著变化,工商和其它职业人口大幅度增长。
1944年由于乌拉嘎金矿封沟,佛山县其它人口栏中含采金人口数大量减少,农
业人口比数增加。
建国后,1949—1965年,本县非农业人口一直高于农业人口。在非农业人
口中,县城和各公社从事商品交换的高于从事工业生产的,公职人员很少。
嘉荫农场成立后,农业人口开始高于非农业人口,以后农业人口的增长一直高于非
农业人口的增长。
由于本县第一、第二两次人口普查未进行职业调查,所以只能以第三次人日普查数
为依据,列表反映人口职业构成状况。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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