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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宣传教育

第四章 人口控制

第一节 宣传教育


嘉荫县1964年建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只配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与
卫生科合署办公。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提倡晚婚晚育,号召多子女的中青年夫妇
节育,规定凡实行晚婚与做节育、绝育手术的职工,分别给予休假待遇,休假期工资照
发.由于只作一般号召和宣传教育,没做实际工作,当年人口出生率达50·34‰。自
然增长率达41·14‰,均创建国以来最高记录。1965年出生率49·87‰,
自然增长率41·56‰,1966年出生率52·92‰,自然增长率44·65‰。
此3年为全县人口自然增长巅峰期(1949年一1985年)。1966年秋“文化
大革命”运动波及到本县。计划生育工作即自行停止。
1973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恢复计划生育机构,在全县城乡重新开展计划生育
工作。宣传“生1个不少,两个正好,3个多了”,当年印发宣传材料6种300份。
1974年贯彻执行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等5个部门联合通知,实行免费供应避孕
药和避孕工具,并规定凡做节育手术的一律免费。当时因只配1名专职干部在卫生科办
公,实际计划生育工作由卫生科领导,避孕结扎措施由县人民医院妇、外科医生及妇幼
保健站医生承担。当年全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由上年的36·83‰、
30·34‰下降到30·82‰、26·79‰。
1975年县革委提出大力提高三率(晚婚率、节育率、计划生育率),降低一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的要求,提倡女23,男25岁以后再结婚,做到晚、稀、少,一
对夭妇两个孩,中间相隔三五年。
1976年初,县卫生科举办计划生育骨干学习班,参加63人.同时培训农村赤
脚医生,为节育妇女热心服务。本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28·63‰,自然增长率下降
到24·02‰。
1977年虽然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20·34‰,但1978年又上升到
23·00‰。团此受到省革命委员会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