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少数民族
第三节 其他少数民族
一、朝鲜族
朝鲜族在嘉荫地面定居约始于民国7年。1917年苏联十月革命后,有一部分西
伯利亚朝鲜族矿工到黑龙江省定居,民国政府允许入中国籍。温河镇南的培达屯是朝鲜
族聚居屯落,约有40余户,主要姓氏有李、金、崔、朴、韩等。民国17年黑龙江水
泛滥成灾,将培达屯淹没,大部分迁往乌云站东南建屯,俗称“高丽屯”。还有一部
分迁往双河镇,继续种植水稻。双河镇的“尚德公司”即为朝鲜族人罗大雄经营。民国
18年国民党政府实行驱逐朝鲜族居民政策,禁止他们开垦官荒与租种土地,并禁止汉
族人雇为佣工;致使部分朝鲜族人被迫离境,但仍有少数赤贫无资迁徙的留居下来。
伪满洲国时期,中国境内的朝鲜族人地位较高,仅次于日本人,伪满康德2年
(1935年)民族统计,将朝鲜族填入日本人项下。乌云、佛山两县境内朝鲜族人口
显著增加。1935年乌云县有朝鲜族127人,佛山县有8人。乌云县的朝鲜族多居
住在县城郊区高丽屯和双河镇附近的稻田屯,均以种植水稻为主业,兼营其它。伪满康
德5年此屯约有一半迁往外县,仅剩68人。
建国初期,全县有朝鲜族不到10户,30余人,大部分居住在稻田屯。1957
年从汤原县迁来20户,在稻田屯落户,1958年公社化后又迁回汤原县。以
后县内增加的朝鲜族人口,一是零星迁入,二是部队转业官兵,均不从车水稻种
植。
据第三次全国人日普查统计,全县共有朝鲜族155人,其中乌拉嘎公社44人,
嘉荫农场38人,富饶公社23人,其余散居县内各公社。
二、回族
县内历来回族人口很少,伪满康德2年始见有统计数字,乌、佛两县共有14入,
3年后增加到54人,伪满统治后期大部迁走。1957年调查,全县只有5户,13
人,其中伊斯兰教徒8人。以后不断迁入,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有74
人,朝阳镇22人,乌拉嘎21人,公路工程局26人,保兴公社5人。第三次人口普
查时增加到113人,朝阳镇44人,向阳公社21人,乌拉嘎公社39人,其余散居
县内各地。
三、满族
嘉荫地面虽然是满族的故乡,但设治时并没有满族居住。民国时期,乌、佛两县各
种人口统计未见有关满族的记载。伪满康德5年统计,两县共有满族168人。建国后,
1957年统计有200人,1961年减少到93人。以后逐年增加,1964年第
二次人口普查时290人,1979年增加到800余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
时全县有1510入,其中朝阳镇222人,向阳公社205人,保兴公社158
人,乌拉嘎公社160人,嘉荫农场480人,其余散居各屯镇。
四、俄罗斯族
清末民初,嘉荫县沿江屯镇多有俄民居住,当时称“俄华杂处”。民国17年调查
103户;294人,其中男188人,女106人。1929年中苏断交后大部被驱
逐回国,其时部分俄罗斯族青年妇女嫁汉族青年,组成家庭,定居下来。日伪统治时
期,1935年调查尚有男21人,女127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视为侨民。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有5人加入中
国籍,成为中华民族组成部分,未加入中国籍者,则视为无国籍侨民。1972年有
20人,1985年仅7人,其中男1名,女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