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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

第二节 人口


有清末见毕拉路鄂伦春人口统计。民国6年俄国人希络格罗夫调查:“当时鄂伦春
族分布在兴安岭一带的有950人,墨尔根地方430人,毕拉尔路890人,库码尔
路1832人,共计4111人”。民国15年《苏联远东及外家资料调查,第一
编》统计:“在中国境内的鄂伦春人,居住在大小兴安岭的两侧,条条河的上游地区,
在小兴安岭的有毕拉尔路,居住在松花江支流的汤旺河,黑龙江支流的嘉荫河、乌云
河、库(科)尔芬河、逊河、都鲁河等一带”。
伪满康德2年(1935年),黑河省公署民政厅对省内鄂伦春族人口调查:乌云
县132人,佛山县42人。伪满康德5年(1938年)6月至10月伪满治安组参
谋司调查科调查班实地勘察,乌、佛两县共有鄂伦春300余人,分布在下列地区。
“八·一五”光复后,散居在佛山县境内的鄂伦春族曾闹过一认瘟疫(据说患者面黄
肌瘦,食欲不振,几天就死了),据黑河协领公署1954年《关于佛山县鄂伦春族的
初步调查报告》记载;“胜利屯1945年至1958年的9个年头,鄂伦春族人口
死亡91人,占解放前人口总数的85%强。有一家13口人全部死亡,还有一家5口
人也全部先后死亡。全屯不到4个月,共死亡男女老少49口。“ 从1949至19
64年,胜利屯鄂伦春族人口均在60人上下波动。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有
鄂伦春族62人,占当年全县人口的0·42%。1965年以后才开始缓慢增长。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有鄂伦春族86人。占当年全县人口总数的0·13%,其
中居住在乌拉嘎公社胜利大队23户,78人,朝阳镇5人,散居3人。鄂伦春族人
口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是近亲结婚,子女多病,成活率低。解放后至建国初期,胜利屯
鄂伦春族有莫(莫拉平)、杜(社宁肯)、韩(卡口基尔)三姓。后又添一陈性(恰
克基尔)。1985年调查,莫姓10户、83人;杜姓7户、22人;韩性8户、7
人,陈姓1户、18人。女青年与汉族青年结婚者12人。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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