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第四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1980年春,在保兴、富饶、常胜等公社的7个口粮不能自给的贫困队,试行口
粮田包到户的责任制,当年均实现口粮自给有余。1981年又在全县19个生产队试
行口粮田、责任田包到户。1982年1月县召开农村四级干部舍议,批准44个贫困
队实行“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占生产队总数的31%。2月省、市工作组进驻
嘉荫县,纠正“双包”到户的作法,致使联产承包到户的生产队由44个减少到19
个。这19个生产队因有责任具体,利益直接,经营自主,经济实惠的优点,产生了巨
大的吸引力。富饶公社永胜生产队是个贫困队,1982年实行包干到户后,当年产
粮豆108000公斤,上交商品粮82500公斤,商品率占76·3%,全队
18户,有9户卖粮超过万斤,人均收入达736元,一跃变为全县人均收入最高的生
产队。1983年中央1号文件下达后,全县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形式,
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使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发生了突破性的变革,到春耕前全县实行家
庭联产承包的生产队达到116个,占生产队总数的81·7%;实行专业承包的有永
安等7个队,占生产队总数的5%;农机组和劳动力联合承包的有常家等15个队,占
生产队总数的10·5%;仅有腰屯等4个生产队未实行联产承包,占生产队总数的
2·8%。大、中型拖拉机承包到组、户经营的110台,占大、中型拖拉机总数的
25·8%。如姜宝金、朱松勤等户,各自承包一套配套农机具,根椐机具状况确定每
年上交给生产队积累2000元左右,有的交1200元;从事副业生产的收入提
交20%,由承包户保管、使用和修理。其余315台大、中型拖拉机作价卖给农户,
变为户有户营,占大、中型拖拉机总数的74·1%。大牲畜、小农具等生产资料全部
作价,用抽签形式实给农户。耕地分为若干等级,按劳动力与人口数平均包到各户经
营,生产队按土地等级、数量收缴积累,一般每亩地年提留3—5元。
实行联产承包到户经营,使全县农民从长期“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农民有了生
产、经营的自主权,当年出现“五股劲头”:即栓车买牛买马买小型农业机械的劲头;买化
肥、换良种、精耕细作,提高粮食产量的劲头;利用资源条件发展多种经营的劲头;学
科学,用科学种田的劲头;建仓库、盖砖房,大搞家庭基本建设的劲头。全县有各种专
业户和重点户1300多户,其中养猪269户,养鸡76户,养牛羊8户,捕鱼养鱼
33户,经营木耳段516户,种植蔬菜30户,养蜂7户,种药材26户,采金40
户,狩猎38户,建筑施工41户,商饮服务90户,科技示范6户,粮油加工179
户,沪嘉乡三岗村家家种土豆、开粉坊。
1985年末,农村全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有各种专业户(国家统一标
准)576户,占总农户的8·9%。其中种植业专业户199户,畜牧业专业户23
户,林业专业户19户,渔业专业户39户,工业专业户81户,运输专业户27户,
建筑专业户17户,商、饮、服专业户109户,其它行业专业户62户。在全部专业
户中收入万元以上的达65户。自1983年开始在商品粮专业户的基础上办机械化家
庭农场,到1985年全县有43个,其中独户家庭农场18个,联户家庭农场25
个。他们除经营自己承包的土地外,还承包其它农户不愿承包和无力承包的土地。有
42个机械化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显著,人均收入超千元的18个;501至1000元
的18个;301至500元的6个;万元户3个。仅有一个家庭农场因管理不善(自
家仅有1名劳力,经营5550亩土地,长年在两名机械工,农忙时每天雇临时工30
多人),耕作粗放,广种薄收,粮食单产不到百斤,亏损20215元。
同年,涌现出新的合作与联合体3 4个,138户。其中:常胜多12个,乌云镇
2个,向阳乡5个,沪嘉乡9个,保兴乡4个,乌拉嘎镇2个。常胜多常家村,在土
地、农具、大牲畜承包到户以后,一部分贫困户无力自掌门户,自谋生计,党支部书记
张福禄把贫困的8户农民组成联合承包组,买了胶轮拖拉机和榨油机,当年人均收入
450元。198展年受黑龙江洪水灾害,470亩土地全部被淹,只靠榨油收入度
过灾年。1985年又买了链轨拖拉机和配套农具,将过水土地全部翻耙一遍,加上精
心管理,获大丰收,向国家交粮8万公斤,全组9个整半劳力,平均交粮8 850公
斤。总收入72000元,减去生产费和偿还贷款,人均收入达650元,居全村收
入之首。
全县到1985年出现专业村14个,其中,木耳专业村7个,采掘专业村3个,
蔬菜专业村2个,养猪专业村1个,经济作物专业村1个。随着农村第一产业、第二产
业的发展,以商业、建筑业、运输业及各种服务业构成的第三产业也有了发展,从事建
筑业370人,商业150人,运输业68人,饮食跟务业43人,手工业47人,修
理业14人.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结构的农村商品经济流通体制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