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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开发

第三章 种植业

第一节 土地开发


温河镇土地为焦宝善、胡维臣从黄县、拖县招徕乡民开垦;朝阳镇土地多是为采金
工人及卡伦官兵种植蔬菜开垦。以后直鲁灾民不断迁入,开荒面积逐渐扩大。乌云县设
治时(1916年)有熟地200余垧(每地为8000平方米),主要分布在温河
镇、同河镇、上道干、双河镇、雪水温、朝阳镇等处。
乌云设治以后。历任设治员、县长,大都注意招徕移民垦荒。第一任设治员孙佛
三,于民国5年(1916年)10月查阅汤原县清大局图纸核算,乌云县境内共有荒
原面积300500垧,除已放山荒外,尚有未放山片205600垧。同时拟定垦
荒简章,计《章17条,详细规定了招里办法及价费。为吸引垦户,无论何等荒地,均
按下等计算放荒价,每垧收整价大洋6角。
民国9年(1920年)12月,设治员张文鹗听说江省移入就自灾民很多,当即
申请要500户,后因故只拨给100余户。截止民1912年乌云设治局境内有显户
120户,14年(1925年)增至146户。民国16年春,设治员章霖派商会主
席王垂相、农会主席焦宝善又回原籍招徕民100余户,遂使农产逐渐增多。然而民
国17、18两年夏秋连续遭受特大水灾,稼禾颗粒无收,居民流徙过半,许多田地又
复荒芜。到民国20年(1931年),仅有熟地997·5垧。
佛山县民国16年(1927年)设治时仅有熟地100余垧,到民国20年尚不
足200垧。
伪满洲国时期,乌云、佛山两县的耕地面积逐年有所增加,康德6年(1939
年)以后发展较快,佛山县康德6年至10年,4年间增加耕地905垧,平均每年增
加226垧。乌云县在同一时期增加耕地1123垧,平均每年增加280垧。土地开
发比较快的主要原因是两县都陆续迁入大批开拓民,新建一些开拓民新村;其次是日伪
统治者实行了农民生活必须品按“出荷粮”数配给的办法,刺激农民多种地、多交粮,
因而促进了土地的开发。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扶持农民垦荒,使荒原得到了较快的开
发,耕地面积逐年扩大。发展最快的为以下3个时期:
(-)1953年佛山县划归黑河地区管辖,地、县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的领导,
把开荒扩大耕地面积列入重要日程。从1954年至1960年,全县用畜力开荒
36545亩,平均每年开荒6000多亩,其中1958至1960年,由于大批
山东移民迁入,3年开荒23000多亩。但因连年遭受黑龙江洪水灾害,实际播种面
积仅增加1万多亩。
(二)1962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农村人民
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之后,调动了农村干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加之农
业机械的逐年增加,垦荒又有了较快的发展。从1963年至1969年共开垦荒地
71095亩, 7年耕地面积翻了一番半。在此期间重点开发了保兴乡的仁合大岗。
同期国营农场将双河大岗和振兴大岗的土地开垦近22万亩。
(三)1974年以后,国家扶助黑龙江省开荒建商品粮基地,嘉荫县被列为全
省开荒重点县之一,每开1亩地国家给补助开荒费15至20元。1975至1982年
全县新开荒332018亩,平均每年开垦41500亩,8年耕地面积又增加1·4
倍。到1983年末,耕地面积已达43·5万亩。
但在开荒建点中,有的只求数量,忽视质量;只看需要,忽视客观条件。仅红光、
向阳、保兴、富饶4个公社开垦后不能耕种的新荒地就有3万多亩。新建的五子奇、平
顶山机械化垦荒点,建点两年开荒地3万多亩,后都因交通闭塞,成熟的小麦收不回
来,造成严重损失而被迫停办。又如柳村河子机械化垦荒点,1980年建于保兴乡互
助村,该村原有56户、247人、86名劳力,从各村抽调干部和技术骨干25人,
招收劳动力29人。到1982年末3年共贷款141. 7万元( 1980年31·3
万元,1981年52·9万元,1982年57·5万元),购置链轨拖拉机8台
胶轮拖拉机4台(拖带农具完整配套),联合收割机6台,汽车1台,75千瓦发电机
组1台,还有粮米加工等设备。建点当年开荒1万亩,播种1169亩,店收入
20万元,扣去支出,平均每人收入244元。1981年开荒5000亩,播种
11100亩,总收入15·7万元,扣去支出,平均每人分配33元,欠集体52
元。 1982年播种6000亩,收入2万元,平均每个劳动力倒挂276元,每人
平均又欠集体82元,经济发生严重困难,被迫“下马”。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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