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机管理
第二节 农机管理
1958年各公社推选出有一定文化程度、出身好的青年社员40人,送去黑河农
机训练班学习农业机械技术。1961年县农机局又举办一期农机训练班,参加23名
学员,培训了50天,为全县农机事业发展准备了技术骨干。
1962年,成立嘉荫县农业机械技术总站,下设保兴、朝阳、稻田3个机耕队,
每队设编制10-13人。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即农业机械由县农机总站统一经
营,并负责成本核算、财务监督,以收抵支,定额补助,总负盈亏;机耕队负责机械管
理、使用、维修,实行以收抵支,优质、高产、低消耗奖励的办法。并建立了机车、农
具档案管理和机械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开展了节约一厘钱、一分钟、一滴油、一个螺
丝钉的活动。驾驶员和农具手均是农村社员,其报酬实行基本工分加技术补贴,补贴费
由县总站每月发给驾驶员30元,农具手25元。机耕队的任务是:管好用好拖拉机和
机引农具,完成代耕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当时机械作业项目,主要是翻地、耙地、播
种、镇压和部分脱谷、田间运输。给生产队代耕,按规定标准收费。
1964年各机耕队成立包车组,实行“包任务、包成本、包质量、月评比、季奖
励”的管理办法。1965年各机耕队由农村抽调的驾驶员和农具手全部转为国家正式
工人,稳定了农机队伍。同年农机系统开展“五好机耕队”、“五好包车组”、“五好
职工”的竞赛活动,超额完成了机耕生产任务。冬季除检修机具外,还搞副业生产,多
收入3万余元,减少了国家补贴,是年保兴、朝阳两个机耕队建起农具停放场和零件仓
库,实现了农具入场,涂油垫起,零件入库,分类保管。
1966年开始推广“双榆九”①的经验,实行“一统、两参、三定、四结合”管
理办法。即党委统一领导,社员参加办机耕队,驾驶员参加办社,定机具(将60%的
机车固定到生产大队使用,长期不变),定产量(超产得奖,减产减收费),定成本
(节约开支生产队得奖40%,超支生产队受罚50%);机械化与人畜力相结合,机
械化与“八字宪法”相结合,机械化与农田基本建设相结合,机械化与多种经营相结
合。
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打乱了农机管理机构,废除了规章制度,机
务人员随着拖拉机下放到生产大队或调出,使农机管理混乱,机耕作业效率低,质量
差,机械故障多,零配件供不应求,违误农时,影响了农机事业的发展。
1970年各机耕队经营的拖拉机全部作价卖给生产大队,收回农机具变价款
253751元。1971年各公社又从生产大队抽回部分技术骨干。恢复县、社两
级农机管理机构,加强对大队机耕队的技术指导,恢复了一些规章制度。1972年以
后,各公社先后成立农机修理点和零配件供应点。
1976年县成立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建立在具研究所,并把专业技术人员提拔
到农机领导岗位,进一步加强对农机事业的领导。随着农业机械迅速增加,各生产大队
机耕队陆续建设了车库、保养问、修理间、农兵停放场,基本上做到保养不出大队,中
修或大修不出让。县农机修造厂,经过整顿充实,已具备有承担全县拖拉机大修和生产
部分零配件的能力。
1979年到1981年将原13个生产大队统一经营管理的163台大、中型拖
拉机和机引农具下放给生产队经营。有些生产队自己购置农业机械,较好地解决管理者
和使用者之间不协调的矛盾,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和作业质量。但小队的管理、维修水平
参差不齐,与生产需要仍有一定差距。
1982年沪嘉公社和红光公社的部分生产队有23台大中型拖拉机承包给个人经
营,农民个人也开始购买大中型拖拉机。1983年随着农村体制改革,全县有65
台大、中型拉拖机和机引农具作价卖给个体农户经营,28台卖给联户经营9270台
承包给个体户或联户经营,带机引农具的每年上交积累2000元左右,不带的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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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双榆九”: 1966年总结双城县、榆树县九台县,农业机械管涩的经验,向全国推广。为简便。取三
县多的第一字,即“双榆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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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元。从事副业生产,生产队从收入提留20%。到1985年,
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24台,其中集体经营的69台,占16.3%;联户经营
的63台,占14.8%;独户经营的292台,占68.9%。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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