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机械化作业程度 随着农业机械的逐渐增多,全县机械化作业程度不断提高。田间作业综曾机械化程
度,60年代初20%,70年代初40%左右,到1982年已达70%以上。其中
机耕面积333447亩,占可机耕面积的90%;机播面积331600亩,占总
播种面积的89·5%;机械中耕面积114970亩,占应中耕面积的54%;机械
收获面积155600亩,占粮、豆、著面积的46·7%。
1983年各农户为了降低作业成本,除种小麦仍用大、中型拖拉机翻地、播种、
收割、脱谷,其它作物大都用人畜力播种、中耕和收割。小型拖拉机迅速增加,代替畜
力播种、中耕、脱谷和农田运输。农机具承包到户以后,大中型拖拉机农田作业程度明
显下降,小型拖拉机作业程度逐年上升。到1985年全县机械播种面积17·4万
亩,占播种面积51%;机翻面积11·6万亩,占播种面积34·1%;机收面积
18·5万亩,占播种面积54·4%;机械中耕面积11·8万亩,占实际中耕面
积的71%;机械施肥面积9·7万亩;机械药剂灭草面积2·7万亩;机械农田运输
3·7万吨。
由于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快了荒原开发和利用,使全县耕地面积和粮豆
总产量迅速增加.1959年,全县耕地面积45600亩,到1983年达到
435769亩,24年增长8·6倍,农村人口平均占有耕地面积由9·3亩,增
加到14亩。粮豆总产量,1959年为205万公斤,1983年达到2870万
公斤,24年增长了13倍。
非田间机械从1964年购入试用,到1982年,农村的粮米加工、饲料粉碎等
实现了机械化或半机械化,过去牛推碾子、拉磨、人力铡草的笨重体力劳动,基本上已
为机械所代替。(1988年后部分农户零星铡草用铡刀)。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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