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养蜂
第四节 养蜂
嘉荫县蜜源比较丰富,解放前就有部分农户养蜂。民国20年乌云县有养蜂户8
家,年产蜂蜜250公斤左右。
建国以后,养蜂事业逐渐有所发展。50年代初期,有部分农民和职工个人放养。
1956年以后,实行个体养和集体养相结合。1960年全县养蜂91箱,年产
蜜700公斤;1967年至1976年在200箱上下波动,产蜜2000一
5000公斤11977年养蜂超过300箱,年产蜜超过1万公斤;1978年养
蜂达到497箱,产蜜2万公斤。其中,集体养232箱,产蜜9100公斤,个人养
265箱,产蜜10150公斤。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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