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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朝阳镇

第二章 城镇建设

第一节 县城朝阳镇


1927年佛山设治,局址初定宝南镇(保安村),1928年动工修建衙署,末
及工程之半水料被洪水漂走。1929年复建,已落成的两栋陆军防所和建县衙木材于
9月2之日被苏军付之一炬。
民国19年(1930年)改在朝阳镇四道街永平路(今粮食局实习饭店后院)街
基建署,工程仍按原图纸施工,6月8日动工,9月30日落成,计有正房、厢房各两
栋,大门前立影壁,四角设炮台。虽系土木结构,倒也整齐可观。
1933年伪佛山县公署仍设在旧县衙。1936年12月初,抗联三军五师攻克
佛山县城时,将伪县公署、警察署烧掉。翌年复建,规模稍有扩大。1942年在今酒
厂附近建两户一栋砖瓦结构住宅,多为日本人所居,伪官吏中只有县长赐得一室。
1950年10月,佛山县政府从乌拉嘎金矿北沟迁至朝阳镇。初,人民政府各机
关均在敌伪遗留房舍办公。
从1951年到1985年,其间虽两次迁建县城;分散了资金,延缓了速度,但
由于国家对边疆建设的支援,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投资额骤增,朝阳镇现已变
成楼房矗之,街道整齐,花木葱郁的边疆城镇。
一、房屋建筑
(一) 公用建筑1951年至1963年,重点建设了党政机关、商品流
通、工业交通和文教卫生用房。
1965年国务院批准县址迁往双河镇。此后,朝阳镇停止公用建筑和市政建设。
建新县城历时两年,耗资130余万元,建房1·2万余平方米。1967年7月省革
委决定停止搬迁,房舍移交嘉荫农场。1969至1970两年在大砬子建“二线”,
7耗资120万元,建简易后1·3万平方米。
1971年县直各单位迁回朝阳镇后,县城建设步伐逐步加快。1972年建原革
委招待所,1973年建县医院门诊部,1975年建县委、县政府办公楼。1976
年到1979年重点建设繁荣街;3年多时间街道两侧先后建起9栋2层楼房。
1980至1985年,相继在江山路、建设路、朝阳路自测和繁荣路西段,建筑
2至5层楼40余栋,其中2至3层34829平方米,4至5层1143平方米。
1985年12月城镇房屋普查统计,朝阳镇内公用建筑共计89615平方
米,其中工业用房20727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房8411平方米,教育用房
10081平方米,文化体育用房2774平方米,办公用房26618平方米,医
疗卫生用房3181平方米,仓库13291平方米,其它4532平方米。
(二)住宅建设
50年代初,朝阳镇内农业户住宅结构多为草盖,土木结构,两8间1栋;非农业
户多为油毡纸盖上水结构,5户1栋,每户两角一厨,面积40平方米左右。60年代
至70年代初,民用住宅建设逐渐增多,仍以油毡纸和土瓦盖的土木结构为主。由于墙
壁水排年久腐烂中空;保温效果差,造价虽低(每平方米50元左右),但使用年限
短,需年年维修。70年代中期始建砖木结构住宅,多为5户1栋,每户建筑面积40
-50平方米,两屋一厨或3屋1厨。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砖木结构住宅面积
大量增加;坐落在镇西南、东南的新住宅均建于此时。1984年特大洪水进城,土
木结构住宅水毁严重,省市下拨救灾款项,支援救灾物资,翻建或重建职工住宅,新
青、东风、乌伊岭、南岔等10区局授建10栋住宅楼,尚志、佛山两村居民也在国家
支援下自费建筑砖木结构住宅。至1985年,朝阳镇内住宅总面积为128223平
方米,其中砖瓦结构住宅104790平方米,占镇内民用住宅面积的82%,土木结
构简易住宅23433平方米,占18%。属房产管理处管理的23085平方米,
各单位自建自营的79127平方米,个人建住宅26038平方米。
居住水平,按房屋使用面积,每人平均不足2平方米的26户,78人;每人平均
2至4平方米的22户,125人;4至6平方米的305户,1824人;6至8
平方米的647户,3169人28至10平方米的555户,2327人;10平
方米以上的1092户,3220人;缺房的21户,其中婚后无房3户,住办公室
的13户,住简易房的3户,住亲友家的2户。
二、市政建设
(一)道路60年代中期,朝阳镇内有主街道繁荣路、江山路、临江路3条,成
“干”字型。1973年以前,皆为土路,晴天尘土飞扬,阴雨天泥泞难行。1974
年繁荣路、江山路、临江路铺砂石路面。1975年以后,随着城镇建设发展,建设
路、朝阳路、通江路、尚志路、新城路和友谊路相继改建为破石路面。1979年江山
路和繁荣路交叉的两段铺水泥路面1020米,1985年铺水泥路面3条,其中朝阳
路宽10米,长650米;建设路宽8米,长525米;江山路宽12米,长550
米。1986年繁荣路又向西铺水泥路面,宽10米,长400米,镇内水泥路共4
条,总长3145米,面积32300平方米。砂石路共10条,总长6520米,
面积53535平方米。
(二)绿化日伪统治时期曾在朝阳镇临江路两侧栽植远东杨,但保存下来不多。
建国后,1965年县政府组织城镇职工在临江路、繁荣路两侧栽远东杨数千株,现已
高数文,胸径大者40余公分,小者30余公分。1974年在江山路两侧栽植垂柳
1000余株,1979年在县政府院内栽植樟子松101株,成活率80%以上,借
移植频繁,保存不多。1983年在江边公园栽植樟子松128株,成活率达95%。
1986年又在江边公园栽植垂柳150株,在朝阳路两侧补栽杨、柳树420株,江
山路补栽唐械和垂柳464株,繁荣路补栽垂柳506株,建设路补栽杨树420株。
成活率均在80%左右。
(三)路灯朝阳镇主要街道自1974年开始安装高压水银路灯;到1982今
共安装101盏,计25250瓦。1976年繁荣路安装9盏,2250瓦;江山
路安装20盏,5000瓦;1978年建设路安装10盏,2500瓦;朝阳路安
装5盏,1250瓦;新城街安装10盏,2500瓦11982年江边公园安装
47盏,11750瓦。1985年又对沿水泥四环路的路灯进行了更新。
(四)防洪堤与护岸朝阳镇北源黑龙江,历史上曾多次遭受黑龙江洪水灾害。从
1972年起,国家和省水利部门逐年投资,县水利专业队和群众相结合,修建了上至
太平屯,下至永安西河19公里的防洪堤,并在黑龙江流经朝阳镇一段用石块护坡长
1600米。1979年城建部门又对江岸人行道进行改造,加宽整平路面长1300余
米,在垂柳下设置铁架游人坐凳,防洪堤下栽樟子松,用水泥预制块铺设江边人行道,
还在垂柳中间隙地建花圃。
(五)供水镇内饮用水均为井水。现有公用水井30余眼,其中有22眼于
1970年以后,经县防疫部门改造成密封手压井。70年代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开始在锅炉房内打井,用浅水泵提水;居民则在厨房内打小芳。到1985年有1/4
左右的居民室内打了小井。从1984年起,县政府着手建筑自来水塔,1985和
1986两年在镇内铺设地下管道53条,全长13503·59米。
镇内饮用水均系黑龙江水系,地下浅水层10米左右;水质清纯甘甜,但少碘。近
几年粮食部门通过精盐加碘补充水质构成之不足。
(六)采暖朝阳镇位于高寒地区,取暖期全年约6个月(10月15日一4月
15日)。50年代到60年代,机关、企事业和学校、卫生部门取暧主要用火墙和铁
火炉,居民取暖靠烧火炕和火墙。70年代后,机关、企事业先后安装汽暖锅炉和水暖
锅炉(后全改为水暖),通过管道和暖气片供热。80年代中期,中小学也开始由火墙
取暖改用水暖锅炉供热。城镇居民70年代开始有个别户安装土暖气,80年代安装土
暖气的户数逐渐增多;到1985年职工家庭安装土暖气已达95%以上。
(七)公厕朝阳镇历来公共厕所很少,70年代后期行专砖瓦结构房屋的建筑,
才逐渐修建砖瓦结构公共厕所。1970年投资3·3万元,在居民区内修建公共厕所
16处;1982年和1983年投资8800元,又在居民区内修建公共厕所4处;
1984年投资7500元,建公共厕所3处;1986年投资12800元,在有
新街两侧,和面包厂附近修建公共厕所4处。镇内公共厕所均无专人管理,靠镇都菜农
积肥时,随掏粪便随垫土,粪便清理不及时,卫生条件很差。
(八)卫生建国后,在70年代以前,镇内无专业卫生队,街道卫生采取“自扫
门前雪,自修门前路”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段包干的办法清理。镇内垃圾无专人处理,
主要是通过春秋两季爱国卫生运动;由职工和街道居民分片包干突击拉运。从1980
年起,成立专业卫生队,隶属朝阳镇街道办事处,编制10人。1981年划归建
设科,定制15人,购置手扶拖拉机6台;设铁皮垃圾箱40个。1983年又划归朝
阳镇。1985年定编26人,有手扶拖拉机5台,又增设铁皮垃圾箱20个。水泥四
环路每日清晨扫一次,巷道垃圾按组分片包干,但冬季5个月停运,待积雪融化已充衔
塞巷,仍靠全镇动员突击清理。夏季基本做到了及时清理,使镇内街道卫生面貌有很大
改变。
(九)排水朝阳镇1976年前无排水设施,雨季靠大搞工;生运动挖沟排水,将
积水排到道路两侧边沟和镇内低洼处。1977年始在临江路抢阴沟2300米;
1978年在尚志跟挖阴沟1450米;1979年在江山路修水泥益密封沟1000
米,在新城路挖明沟2500米,有新街挖阴沟1220米;1981年在友谊路挖
阴沟600米;1982年在繁荣路修水泥密封沟1000米;1985年在朝阳路
和建设路挖明沟2000米;1986年在繁荣路挖阴沟800米。镇内排水工程虽然
有些进展,但未形成排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