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集市贸易
第六节 集市贸易
一、市场变化
从1953年开始,国营与合作商业占领全县城乡市场。为扩大商品流逝,发展城
乡物资交流,协同组织城乡商品流通活动,农副产品上市有蔬菜、亲鱼、各种肉、禽、
蛋等20多个品种。工业品在集市上销售也有20多种。
1953年10月至1954年初,国家相继制订了对粮食、棉花、棉布、食油实
行统购统销政策,对国计民生比较重要的农副产品实行派购的政策,参加市场交易活动
的人数逐渐减少,上市品种只有十几种。
50年代未经济工作受“瞎指挥”和“浮夸风”的影响,商品流通渠道单一,市场
商品供应紧张,排队争购现象严重,出现黑市活动。国营商业在市场上敞开出售高价食
品和高价饮食,称“高级点心”、“高级莱”。
1961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城乡集市
贸易活跃起来,农副产品上市达12个品种,全年成交额达1·5万元。为了发展商品
生产;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奖售办法,并下达奖售指标,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农副产品
积极性,市场供求关系有了好转。
1966年至 1975年,市场上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大量减少。传统风味特色
的商品横扫一空。批判“物资刺激”,取消了奖售办法,农村商品生产受到限制。集市
贸易被当成资本主义,规定了"五个不准"(见本篇第三章第二节),上市农副产品逐
渐减少“黑市活动猖獗。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鼓励农民
发展商品生产,恢复了集市贸易,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增设了网点和售货亭、售
货摊床,下乡送货,热情为顾客服务。1980年自由市场开始出现个体摊床。
1983年在朝阳镇有领导的开展定期集市贸易,每个星期六由国营商业、供销合
作商业和个体商业参加。此后参与集市贸易的农民与小商贩不断增加。近年,朝阳镇、
乌云镇已有小商贩进入街道串巷叫卖。
到1985年全县城乡集市贸易已经是城乡地区间商品流通的一条重要补充渠道,
上市品种由1981年的40多种增加到80多种,全年上市额130多万元,比
1981年的75490元增长17倍多,成交额达1059227元,比1981
年的61598元,也增长17倍。增长快的主要原因是上市的品种和数量大幅度增
加,由外地购进大量的海产品和肉食,这两项成交额达347865元,同时也和市
场上的价格上涨有关。
二、市场商品
境内出多、地广,江河密布。山产品和水产品比较丰富,因此到1985年农贸市
场直市商品仍然是三多三少,即江鱼多,家禽少;蔬菜多,地产水果少;山产品多,
编织品少。
在夏秋两季每日上午在市场上都可以买到新鲜的江鱼,冬季有时也上市。木耳、蘑菇
松子等出产品,市场上经常不断。夏菜和秋菜,旺季市场过剩而运往林区。禽蛋、地产
水果、编织品上市很少,直到1985年市场上很少出现粮食和木器家具的交易。夏秋
两季市场比较繁荣,冬季较差。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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