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储藏调运 一、储藏
民国和伪满时期乌云、佛山两县都设有义仓储粮,以备荒年。民国20年初乌云县
将义食粮全部放给居民,仍不能解决不灭后的饥荒。平时输入的粮食采用堆放苦盖的办
法储藏。
建国初期,在乌拉嘎金矿局、保安村的板仓库和佛山区供销社仓库储存短期销售的
粮食,各村交的公粮,大部分采取分散保管、分散提取。用麻袋堆放或* 穴,再以苫布
盖储。
1953年后,征购的粮食全部由粮食部门集中储藏,除一部分用板库保管外,大
部分都用* 、穴坐囤储藏。60年代初,建设士国仓和砖瓦结构房式标准库储粮。每年
都建立和修订粮油出入库制度,粮油检验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出入库
时严格进行质量检验,入库的粮食及时通风、晾晒、过筛、倒垛。开展“四无”(无
虫、无鼠、无霉变,无事故)粮仓活动。
但是,由于经营管理以及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原因,在粮食保管上也出现了几次事
故:1967年双合粮库发生火灾,烧毁粮食365吨,连同资材损失人民币21万
元;1977年嘉荫粮库损失小麦345吨,大豆245吨,玉米40吨;1983年
嘉荫西粮库霉环大豆,13吨,1984年黑龙江洪水进县城嘉前粮库被淹,抢出大米
200吨,高粱米150吨,小麦3000屯,大豆30吨,豆饼50吨,被水浸1·4
万118,连同资材共损失1200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粮库都建了砖瓦结构的仓库和水泥晒场。到1985
年全县共有永久性粮食仓库13564平方米,能容储268051吨;水泥晒场
13500平方米,还增加了检验、测定及输送设备。在保管方法上,充分利用气候寒
冷的特点,春季气温回升时把仓库密封,秋季早晚开库门通风,尽量做到低温保管,以
减少晾晒或烘干程序。
二、调运
民国和伪满时期,乌、佛两县农业落后,粮食一直不能自给,年年都从外地调运小
米和面粉,经私人商号从哈尔滨、佳木斯、富锦、黑河等地购买,通过黑龙江航运入
境。1939年开始乌拉嘎金矿每年夏季用马车,冬季用爬犁从保安和鹤岗运入粮食,
直到解放后的1952年才停止从鹤岗运粮。
1953年至1964年全县没女仍然不能自给,平均每年调入2000吨左
右。其运输全部经黑龙江航运进港。
1965年国营嘉前农场投产,粮食由差进转为差出。嘉东公路建成通车后,调出
的粮食多汽运至乌伊岭和伊春,但每年仍有部分航运调在佳木斯。同时调入大米和高粱
米等,年调入2000吨左右。
县内调运,50年代以前,雇用马车。1965年开始逐步传向汽运,由县运输站
和乌拉嘎金矿汽车队承担。70年代主要靠粮食部门自己的汽车调运。
1985年全县调运粮油18379吨,其中县内调运1673吨。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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