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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民团体

第二节 农民团体


一、农会
民国16年12月12日,乌云县由焦宝善等人根据黑龙江省农工部颁发的《市、
县、乡农会章程》,成立乌云农会,有会员77名,选举焦宝善为会长,张世德为副会
长,评议员4名,劝导员4名,调查员4名,庶务、会计、书记员各1名。同时制定了
在会章程。农会成立后,多次呈报省长公署及农工部,于民国17年4月被批准,名为
“乌云设治局农会”,次年改称“乌云县农会”。焦宝善在苏军犯过中牺牲后,由陶恩
科代理次会会长。
佛山设治局农会与乌云同时组建,在会会长苏自洲。此人在佛山沦陷后,以“通
共”之嫌,被日本人枪杀。
两县农会均为官办。农会在活动中,有时代表电镇农民控告官兵骚扰,招徕垦荒,
劝导农耕,传授农业知识,选择良种等,对促进农业发展有一定作用。
1948年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佛山县土改工作团下到农村,发动群众,组建了
各村农会,下设贫农小组,主持开展土改运动。在斗争中各村农会几经整顿,逐步健全
起来,后来在建政和互助合作运动中,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贫了中农协会
1966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县、公社、大队普遍建立了贫了中农协会。县
贫协设专职副主席1人、工作人员2人。当年10月17日,召开全县贫下中农代表会
议,由社教工作团主持,以揭发批判是委领导核心的问题,帮助县委整风为中心内容。
1967年11月24日,召开嘉前县首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听取县革命委员会
的报告,选举产生由11名委员组成的县第一届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组
织货下中发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参加“斗、批、改”和农业学大寨。
1969年2月5日至10日,召开嘉荫县“四代会”,出席会议贫了中农代表
110名,选举21名委员,组成虽贸协第二届委员会。会议号召全县广大贫下中农,要
紧跟毛主党的伟大战略部署,以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很反右倾,进一步掀
起“斗、批、改”新高潮,以抓革命、促生产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
会的召开。会后,农村普遍组织货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各中小学和卫生院,
参加管理院校,领导“斗、批、改”。
1973年9月13至15日,召开全县第三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125名。会上学习了毛主席关于批林整风和农民运动的一系列指示及党的第十次全国
代表大会文件;听取了上届贫协《以批修整风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依靠贫下
中农,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均工作报告。选举21省委员组成县贫协第三
届委员会;推选了出席伊春地区贫下中农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大会给全县贫了中在的
一封信。
1976年2月18日,召开嘉前县第四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听取上届委员会关
于《在普及大寨县的群众运动中,充分发挥贫协的伟大作用》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县贫
协第四届委员会,并通过了大会给全贯贫下中在、社员群众、革命妇女、共青团员、革
命青年、红卫兵、红小兵的倡议书。
1978年以后没有再开过贸协会议,各级贫协组织自动停止活动,机构也自行消
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