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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团体

第三节 妇女团体


县内1048年建立县、乡人民政权的同时,就建立了妇女联合会组织。县妇联设
专职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1人。以宣传贯彻婚姻法、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土地改革、
支援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互助合作运动为主要任务。
1956年3月25日至28日,召开嘉荫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曹福田代表县委
讲话,黄复清作妇女工作报告,选出7名委员组成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1957年县妇联人员编制增加到4人,主要工作任务是进行“五好家庭”和“勤
俭持家”教育;在生产劳动中,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原则;照顾妇女的生理特点,搞好妇
婴卫生,办好托儿所、组;提倡新法接生,克服迷信落后的生育习俗。
1959年12月,县妇联召开第H次代表大会,要求各级妇女组织要反右倾,鼓
干劲,组织城乡妇女积极投入以“比勤巧”、“当女红旗手”为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
提倡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勤俭办~切事业,搞好集体生活福利;号召妇女积极学文
化、技术、理论,提高素质,以适应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新高潮的
需要。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妇代会”代替妇女联合会,县妇联一度并入
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群团组”。1973年恢复县妇联机构,工作重点是组织城乡妇
女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行路线斗争教育;学大庆、学大案,发
挥妇女地三大革命斗争中的半边天作用。
1981年纪念国际三八妇女节71周年前夕,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提出“妇
联工作重点是儿童少年工作”;强调要抓好新婚姻法的宣传,给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
益;开展“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
做出新贡献。
1988年结合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大文件和新《宪法》,配合政法部门抓歧视、摧
残妇女儿童的案件;加强清除精神污染的宣传教育,批判“一切向钱看”、结婚要财
礼、不实行计划生育,以及早恋、早婚,追求“性解放”、“性自由”等腐朽扫动的思
想观点;贯彻《农村基层妇代会条例》,整顿健全了妇联组织。到1985年未,全县
检如开过妇女代表大会8次,有基层妇代组织103个,专职妇女部19人,其
中,县妇联编制6人(内含儿少办编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