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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

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


在198O年9月召开的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根据国家宪法的
定,为了进一步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充分发挥地方中家权力机关的作用,选举
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l名主任、2名副主任、14名常务委员组成。
下设办公室和经济、法制、代表联络等巡视员,人员编制暂定7人。1983年成立巡
视员办公室,人员编制增加为14人。1984年6月机构改革,撤销巡视员办公室
改设经济、法制、教科文卫3个办公室,同年12月初又增设人事、代表联络办公室,
每个办公室设主任l人,巡视员1人,人员编制增加到18人.
县人大常委会从成立到1985年末的5年多时间中,共召开97人常务委员会
议、两届5次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和主持了1984
年的乡镇直接选举和县、乡(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
院、县人民检察院各部门工作报告、汇报等97次,对有关重大问题先后作出决议、决
定54项;组织观察或调查20次,提出各种意见或建议45条;督促政府各部门办理
提案和议案534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1名;接待来信来访439人
次;并积极参加了上级有关立法工作的讨论。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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