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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层政权

第三章 基层政权



民国时期,乌云设治同下设4个区:第一区辖孙官屯、上道干、下道干、同河镇;
第二区辖柳河屯、常家屯、世德屯;第三区辖兴发屯、单灯照、雪水温;第四区馆双河
镇、朝阳镇、宝兴镇、宝南镇.民国16年9月,第四区从乌云设治局划出,建立佛山
设治局。其下设3个区:双河镇为第一区,朝阳镇为第二区,宝兴镇为第三区。
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采取“以华治华”的手段,在伪满大同2年颁布《暂行保甲
条例》、《暂行保甲法》和《暂行保甲施行细则》.乌、佛两县按此规定推行了保甲
制度。
佛山县伪康德2年设1个保,有正副保长各1人,辖3个甲:第一甲佛山县城、东
屯、郭家电、永安、王明贵屯、刘发业屯;计10个牌;第二甲稻田、高升、范家亮
子,计10个牌;第三甲宝南镇、赵家屯、观音山、马连站、吉村站,计9个牌。据伪
康德6年12月记载,乌云县设一保十甲:第一甲旧城基;第二甲旧城基;第三甲县
城;第四甲双灯罩、小河沿;第五甲常家屯、同河镇,不拉罕屯;第六甲上道干、下道
干;第七甲库尔滨、孙官屯;第八甲雪水温、双合镇;第十甲培达屯。
伪满康德9年(1942年)改保甲为村屯,在稻田、佛山、宝南建立3个村公所,
每个村公所设有村长、助理员和事务员,协助警察队统治人民,实施“十家连坐”,收
缴各种苛捐杂税,掌握人口动向,抓劳工;摊派官工等。
同年,乌云县在乌云、上道干成立两个村公所,1943年又增设福民村公所。
1945年8月,乌、佛两县灼基层政权瓦解。
1948年9月;佛山县工委和县政府决定,把全县农村划分为佛山、保安、稻田
3个区,佛山区区长董玉凤,保赛区区长许光第,稻田区区长池墨林。1949年1月
将原3个区改为佛山、保安、稻田3个村,同时成立佛山中心区人民政府。同年12月
决定将8个村划为5个村,即从稻田村分出个振兴村,保安村分出个兴农村。
1951年9月,又将5个行政村合并为稻田、佛山、保安3个村政村。同年11
月10日成立乌拉嘎区政府。12月10日在佛山西屯进行建政试点,12月下旬全县
铺开,1952年春耕前全部结束。当时全县基层行政区划如下表:
1952年9月撤销区的建制。1953年为加强村政权的领导,各村设半脱产干
部(村长、文书)2人。
1954年进行普选,普遍召开了村人民代表大会,并将3个行政村划为佛山、新
发、保安、兴农、振兴、稻田、乌拉嘎 7个行政村。
1955年根据省政府指示,进行“并村划乡”,全县共建为1镇4乡;朝阳镇
下辖4个自然村,镇人民委员会委员9人,设脱产干部4人;保兴乡辖6个自然村,乡
人民委员会名额9人,脱产干部2人,乡址设在保安村;稻田乡辖4个自然村,乡人民
委员会名额7人,脱产干部3人,乡址设在稻田村*振兴乡辖各个自然村,乡人民委员
会名额7人,脱产干部3人,乡址设在振兴村;乌拉嘎乡,乡人民委员会委员名额7
人,脱产干部2人,乡址及在金星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台一,全县成立么个人民公社;即朝阳镇人民公
社,原保兴乡为和平人民公社,原稻田乡与振兴乡合并为东风人民公社,乌拉嘎乡为金
星人民公社。1959年4月又将和平人民公社改称保兴人民公社,东风人民公社改称
稻田人民公社,金星人民公让改称乌拉嘎人民公社。
1960年黑河专署增加乡、镇人民公社的编制,全县乡、镇编制由19人增加到
89人。
1961年成立大砬子人民公社,1964年5月又撤销了大砬子人民公社;该辖
区并入稻田人民公社。
1963年12月15日,筹建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嘉荫农场,1966年1月,将
稻田人民公社划归该场。
1965年5月新建结烈河人民公社,下辖结烈河、大砬子两个自然村。
1965年12月9日经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逊支县所辖饶人民分社划
归嘉荫县,1966年3月1日正式办理交接。全公社1434户,6909人;9
个大队,36个小队,19个自然屯。
1970年4月14日成立嘉荫县地方国营沪嘉农场,场址设在富饶公社福民屯,
辖4个生产队,同年9月8日将沪嘉农场由地方国营改为集体所有制“五·七”农场,
11月11日又改称沪嘉人民公社,实行场、社合一。
1972年12月将富饶人民公社划分为常胜、向阳、富饶3个人民公社,常胜人
民公社社址设在常家大队,向阳人民公社社地设在雪水温大队.
1976年2月筹建红光垦区,建立4个新村,开垦荒原.同年建立黎明公社,将
原朝阳镇管辖的永安、新发、太平、燎原、新兴、星火、旭日、东升、红光、常青和公
社良种场划归黎明公社。
1977年撤销黎明公社,将所属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又交回朝阳镇人民公社管辖.
1979年在红光里区的基础上建立红光人民公社,将原黎明公社所辖生产大队又.
从朝阳镇划出,交红光人民公社管辖。
截止1983年底,全县共有9个人民公社,103个生产大队,43个生产小
队。
1984年5月基层政权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将原人民公社分别改为乡人民
政府和经济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改为行政村,设立群众自治组织—一村民委
员会。并遵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指示,将富饶公社和乌拉嘎公社,分别
改为乌云镇和乌拉嘎镇,镇内按居住区域建立居民委员会.至此,全县设有3镇6乡,
1个农场;91个村民委员会,20个居民委员会,116个自然村。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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