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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法纪检察

第三节 经济、法纪检察


1978年戎立经济、法纪检察科,加强了经济、法纪检察工作。1980至
1985年,受理经济案件101件,经审查立案侦察45件,侦查终结起诉16件,
免诉7件,建议原单位行政处理22件,撤销56件;受理法纪案件81件,决定立案
侦查8件,起诉3件;免诉5件,建议原单位行政处理13件。此外,5年间共受理群
众申诉控告100件,其中查处82件,转有关单位处理6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