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兵
第三节 民兵
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本县干1958年11月末组建成1
个民兵营,营长郑洪文(兼),教导员曹福田(兼),辖25个连,57个排.
1959年8月改建为嘉前县民兵独立团,下属7个营、28个连、66个排.
民兵组织分基干与普通两种。普通民兵由年满16至45周岁的男性公民和满16至
85周岁的女性公民组成;基干民兵由年满16周岁至3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6
周岁至25周岁的女性公民组成;按单位组建,够营的编营,够连的编连,够排的编排。
1965年10月至11月,又组建一个武装基干独立营,共有武装基干民兵
192人。营下设两个连、两个直属班(卫生班、通讯班)。本年全县民兵组织为1个
团,辖6个营(包括独立营),26个连,101个排。
1969年末毛主席发出“要准备打仗”的号召,全县民兵建设进一步加强,组建
一个民兵师,下设4个团、7个营、50个连、150个排,民兵总数达5537人。同
时组建一个武装基干民兵值班分队,把江战备值勤任务。1973年初撤销。
1975年3月末成立嘉前县民兵指挥部,撤销民兵师建制,改建民兵团,下设
14个营,87个连,258个排;民兵总数达9670人。 1979年增加到连
97个,排386个,民兵总数14396人。
1981年简编,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经过整顿,调整为1个团、12个营、
34个连、90个排,民兵总数6000人。其中基干民兵2000人,普通民兵
4000人。此编制一直持续到1985年末。
1986年春民兵体制改革,县人民武装部由现役转地方。民兵组织进一步精简:
撤销了团的建制,改建为4个独立营;辖17个连、66个排,民兵总数减为4653
人,其中基干民兵1700人,普通民兵2953人,民兵干部192人。
民兵组织建立后,坚持年年整训,经常抓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的制度。整训主
要采取冬季农闲办训练班的方法,每期20至30天,进行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健全
组织制度。要求经常保持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思想先进,军事技术过硬,达到召之即
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之目的。全县民兵组织,经过不断整顿、落实和训练,在建设
边疆、保卫边疆的斗争中起了较好作用,并涌现出常家、永安两个先进民兵连队。常家
民兵连1973年出席沈阳军区军民联防经验交流会,1974年参加黑龙江省军区军
民联防经验交流会,1977年又出席省军区召开的学雷锋积极分子代表会,1978
年派代表参加了全省民兵工作会议,受到省军区的嘉奖。永安民兵连也一直是县、一市民
兵工作先进单位。1982年确定为县人民武装部搞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的点,和县人民
武装部一起,均被评为民兵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多次受到市、县的表彰和
奖励。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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