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外事机构
第三章 外事交涉
第一节 外事机构
一、外事办公室
1965年成立嘉蔚县外事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下设专职外事秘书1人。
1968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外事组,编制3人。1970年沿江各公社设外事秘
书,由公社党委秘书兼。1973年根根国务院通知精神,县革命委员会外事组改为外
事办公室,1976年改为外事科。1979年根据国务院通知,又改称外事办公室,
1980年定编制5人,配小车1台,小艇1艘。此外,县、公社都设有外事领导小
组,沿江6个公社都有兼职外事秘书。1984年改社建乡之后,统一称乡(镇)外事
领导小组和乡(镇)外事秘书。
二、会晤站
1963年朝阳边防工作站设立会晤点,配连职会晤代表2人,翻译1人,担
负与苏方会晤工作。1971年在江边观察哨附近建砖瓦结构会晤室150平方米。
1981年升格为会晤站,配营职站长1人,副站长1人,翻译1人,工作人员若干
人。会晤采用挂旗相约的办法进行,即我方有事,在江边观察哨处挂红旗,等对方也
挂旗之后。我方代表去苏方会晤;苏方有事,苏方先挂旗,待我方还旗后,苏方代表来
我方会晤。从建立会晤点以来,一般每月都会晤一两次。同时在乌云边防站,还设有临
时会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