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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前教育

第二章 各类教育

第一节 学前教育



一、幼儿园、所
1954年5月,县人民政府成立机关托儿所,保育员3人,收婴幼儿10余人,
其中幼儿班约四五人,以游戏为主,兼学识字与简单的计算。
1958年,县直企事业单位联办或独办了含幼儿斑的托儿所。经1961年调
整,只有商业、文教等少数托儿所的幼儿班巩固下来。
1969年往二线(大砬子)搬迁,县镇幼儿教育全部停办。1970年10月,
在县革命委员会支持下,成立二街托儿所,办幼儿班1个,收学龄前儿童40余名。两
名幼儿教师教认字、计算,讲故事,做手工,唱儿歌,学体操。该所曾一度被誉为幼儿
教育的先进单位。以后各街道托儿所的幼儿班,多没有坚持办下去。
1978年10月,县人民政府恢复成立机关托儿所,有保育员10人,入托婴幼
儿80余名,其中大班30余人。由于县委、县政府重视,设备不断增加,保教人员逐
步充实,教育质量越来越高,规模也随之扩大。据1981年底统计,机关托儿所共收
婴幼儿111名,其中1—3岁21名,3—7岁90名,分为大中小3个班,有工作
人员81人.
1983年县财政投资5·6万元,建500平方米新所,1984年落成使用,
可容纳婴幼儿100名,没有厨房、餐厅、活动室、寝室、教堂、办公室,以及滑梯、
转盘、转椅、转亭、转车、秋千、压板等大型玩具,并自制教具70余种,1000多
个。
1985年仍没有大中小3个班,入托婴幼儿60余名,其中大班20人。
该所自80年代初,即以向幼儿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
财物的“五爱教育”为宗旨,培养孩子们具有诚实、勇敢、活泼、礼貌、互助互爱、遵
守纪律的美德。开设语言、计算、常识、体育、美工、音乐6门功课。由于全所员工的
努力工作,启1981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市、县幼儿级有先进单位。
各乡镇幼儿园、所始办于1958年公社化。但不久即自行解散了。
80年代初,随着乡镇建设的发展和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全县乡、村,乃
至家庭相继办起了不同规模的幼儿园。据1985年底调查,共有19所,其中向阳5
所,沪嘉5所,乌云5所,保兴2所,常胜1所,青山1所。1985年夏乌云村农民
董春生办的幼儿园招收s7名学龄前儿童,深受村民欢迎。还有企业单位办托幼儿园、
所。1985年全县城乡计有45所,收婴幼儿1478名,其中幼儿近500名。
二、校办学前班
1975年向阳中心校办学前班,当时称“红孩子班”,招收学龄前儿童40名。
由于办得好,上下赞誉。1977年8月县第一小学办一个幼儿班,1978年因无教
室停办。1979年乌云、保兴、常胜、沪嘉等中心校相继办起学前班。1982年县
第一小学办幼儿班两个,1984年第二小学办幼儿班1个。至此;全县绝大多数小学
都办起了幼儿班。
农村小学幼儿班只收6周岁儿童入学,学小学一年级课程,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格
即提前一年入学,否则第二年重上。县城一、二个学学前班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统编幼
儿教材,开设语言、计算、常识、音乐、体育、美术。全年授课9个月,每月按4周分
配,两学期各18周,每周授课18节,每课时30分钟,每日上下午各间食1次。
幼儿教师多从小学教师中选任.1985年县一个和机关托儿所有伊春师范功师班
毕业生任教。
幼儿教育经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园所费用按预算支付,街道办自负盈亏,
每个孩子收费20元,由于大家长所在单位核销17·5元;县一、二小学幼儿班在教
育经费中列支,每生月收费20元(单位核销17·5元);乡村学前班每个入学儿童
全年收费6至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