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资金管理
第二节 资金管理
1972年后,省、市每年下拨给县财政的事业经费都有科技经费招标,由县科委
掌握使用。据县科委1984年6月填报的《科技砍块经费使用情况调查表》记载:
1979-1983年,省、市共拨给科技经费7·7万元,下达科研项目20项,
县落实完成19项,投放或补助经贸72100元1984、1985两年;省、
市又投科技经费65351元,县里自筹资金(贷款)11·3万元,完成科研项目
46项,投放资金65851元,贷款11·3万元。1985年进行科技经费使用
改革,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配备了出纳员,科技经费实行有偿、半有偿、无偿补
助多种形式投放,共安排13个项目,投放资金40351元,其中有偿的年未收回
16950元。